陈父在书房里,跟昔日的门生引经论据,谈古论今,说得正是慷慨激昂之际,于敬亭带着穗子进来了。
“姥爷,吃了没?”于敬亭热情地打招呼。
陈父看到他俩,前一秒还在装大尾(yi四声)巴狼的表情, 下一秒就成了秃尾巴鹰。
“敬,敬亭,你怎么来了?”陈父话都说不流畅了。
“想您就过来看看,常来常往么。”
陈父听到他说常来常往,俩眼一黑,可别介。
这俩崽子对他而言就跟瘟神差不多,每次见到他们就没好事。
“我这有客人, 要不你们——”
“呦,这就是姥姥嘴里说的留学归来的高材生吧?久仰久仰——来跟烟?”于敬亭自来熟,直接越过陈父,来到桌前的男人跟前,顺手从兜里掏出烟盒。
只看他这热情的态度,还以为跟人家是多年交情的老朋友似的。
“我不吸烟,谢谢。”年轻人不卑不亢,站起来跟于敬亭握手,视线却落在于敬亭身后的穗子身上。
穗子今天穿了件浅粉色大方领连衣裙,泡泡袖配格子宽束腰,露出漂亮的锁骨和不堪一握的小蛮腰,绑着公主头,半少女感十足。
粉色娇嫩,女孩们在年少时大多都会喜欢粉色, 但这个颜色一般人是撑不起来的, 很容易显土气,但穗子的冷白皮穿起来却是很好看,有自身贵气的加持, 往那一站就像是名画里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阙梧雨很难把视线从穗子身上挪开。
她的照片已经够让他惊艳了,想不到真人竟然比照片还要漂亮, 清新柔和的贵气扑面而来,像是盛开的君子兰,挺拔秀丽,独特文雅,艳而不俗,自带一股文人之风,让人过目不忘,只想将她带回家中偷偷的供养。
意识到这人模狗样的男人看穗子的时间有点长,于敬亭眼暗了暗,手里暗暗使劲。
阙梧雨正欣赏着穗子的美貌,手上传来一阵麻,他收回视线看向于敬亭,于敬亭笑得依然是那么亲人,如果不是手上的麻劲过后刺痛袭来,阙梧雨真会觉得眼前笑得阳光的男人,是个和善亲人的。
“你好,我是阙梧雨, 很高兴认识你。”阙梧雨说高兴时, 眼角都是抽的。
“我是于敬亭。”于敬亭松开手。
穗子眼见着阙梧雨的手白了一大圈,心说于铁根下手真够狠的。
但是眼前的年轻人也是个狠角色,她肉眼看着都觉得会很疼,这男人竟然一声不吭,甚至都没揉一下。
对自己狠的人,对别人肯定也是一样。这句话没由来地跳到了穗子脑子里,她打量着阙梧雨,却越看越眼熟。
这个男人比于敬亭只矮了一点,在普通人里算是高个子的,不同于敬亭刻意练出来的结实,他身形消瘦。
白色的衬衫穿在他身上显得有些大,却更显干净清秀,双眼皮的褶皱很深,有一双自带忧郁漂亮的眼眸,眼角一颗泪痣,有不胜寒风的脆弱温润感。
当他与于敬亭站在一起时,强烈的反差极具视觉冲击,就像是太极上的黑白两仪,完全是两种风格的男人。
气质南辕北辙,却是同样的吸人眼球。
只是穗子越看,越觉得这男人太过眼熟。
“我们是否见过?”穗子终究是问了出来,她甚至觉得,眼前这个白衣似雪的男人,带给她的熟悉感比姥姥姥爷还要多。
“我也觉得这个妹妹我曾见过,也许我们前世早就相逢吧。”阙梧雨对着穗子淡淡一笑,伸出手想要跟她握一下。
于敬亭一个健步,很自然地站在了穗子身前,伸出手跟阙梧雨再次握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