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当圣母放出唐僧魂魄。
一缕魂,一缕魄。
相互交织,融为一个指头大小的人型。
与唐僧长得一般无二,只是个头小了很多。
孙小圣毫不客气地将唐僧的一缕魂魄收下,心中早有计划。
“不妨说说你的计划。”
无当圣母饶有兴趣地看着孙小圣。
“这个简单。”
孙小圣呵呵一笑,解释道:
“之前,俺老孙在云栈洞中篡改了唐僧的记忆。”
“发觉金蝉子的金身还在唐僧体内。”
“只是一直未能苏醒。”
“想来是等到去了灵山,如来亲自度化之后,金身方能苏醒,继而助佛门成就无良功德。”
“不过,也正因金蝉子的金身存留在唐僧体内,使得修改唐僧的记忆是根本不可能的。”
“除非……”
孙小圣张开手掌,看着那手指大小的唐僧魂魄,呵呵一笑。
“你这猴头,鬼点子倒是不少。”
无当圣母恍然大悟,嗔怪一声,笑道:
“的确,有了唐僧的魂魄,篡改唐僧的记忆会容易很多。”
“不过,金蝉子毕竟是如来的二弟子,修为高深。”
“有金身守护,单凭一缕魂魄不可能彻底更改唐僧的记忆。”
“只需稍加更改,潜移默化的影响就足够了。”
得知孙小圣的计划之后,无当圣母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还帮助孙小圣完善计划。
可见,她也认同了孙小圣的手段。
“多谢前辈。”
“俺老孙去也!”
说完,孙小圣唤来筋斗云,驾云而去。
五庄观。
唐僧抱着一根大扫帚,在清风明月的指挥下打扫庭院。
天蓬和卷帘同样如此。
反倒是白骨精悠然自得地坐在石桌前嗑着瓜子。
“这不公平。”
“为何贫僧就要打扫卫生,白姑娘却可以休息?”
唐僧不服气道。
“臭和尚,你可闭嘴吧。”
“若不是白姑娘给道观烧饭,令红云前辈大为满意,帮我们减去了十年劳作。”
“就算你这和尚老死在道观里,你也甭想去西天取经了!”
天蓬一脸怨念道。
要不是唐僧贪杯,他们也用不着困在五庄观,给人打工。
更可气的是,唐僧竟然还不知怜香惜玉。
“白姑娘,你可别听唐和尚瞎说。”
“不知中午,咱们吃些什么?”
卷帘搓着手,殷勤地问道。
自从尝过白骨精烧菜的手艺之后,天蓬和卷帘都喜欢上了吃人间的俗食。
尤其是那种带辛辣,还有点麻麻的感觉,又刺激又好吃。
后来他们才知道,那是一种名叫胡椒的香辛料。
除此之外,白骨精还能做出各种味道的烤肉。
比如蜂蜜味的,麻辣味的,孜然味的。
这些做神仙的,尝过之后才意识到,凡间才是真正懂得享受的地方。
“哦,没有调味料了。”
白骨精懒洋洋回了一句。
她一个尸魔,只知道吸血练功,哪里懂得调味料的调配。
还不是孙小圣送的,专门为了满足唐僧的口腹之欲。
可是,这段时间孙小圣一直都没出现过。
就在唐僧想喝酒,她也没办法提供。
“那个破猴子,不会像耍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