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林海单膝跪在地上,手中的五六式,枪托顶着肩窝,无比冷静的将十发子弹一一点射完毕。
前方奔跑着的五道身影,被他全部射穿了双腿,倒在地面上惨叫连连。
这种就像是靶子一样的坏蛋,根本就不是林海的对手,轻轻松松的就追上了他们,把这五名丧尽天良的不法商贩,全部击倒在地。
“呼哧呼哧……”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飞快的来到了身后。
林海不用回头,就知道是自己手下的十名队员到了。
不过,这些家伙,动作太慢了,只是来善后的。
“队长……呼呼……你跑得太快了!”
“呃……队长,这里有五个家伙?还全部被你一下就收拾光了?”
“哎!我还想立功来着,队长你也太那个了一点,连点汤水都不留下。”……
随着林海站起来转过身,这些刚刚抵达现场的队员,一个个的都是郁闷不已。
没有办法,林海的战斗力,要甩开他们老大一截,连跑步都比他们要快出很多。
“好啦!”
林海厉声喝道,“这里只是在负责收拢牛羊群和断后的五名罪犯,还有八名犯罪分子在其它的方向!”
“等把他们全部抓捕归案,再来总结一下经验也不迟!”
“这些家伙也真能跑,我们足足追击了一里多,才终于追上了他们。”
“过去几个人,把他们全部拖走!拖到我们留在半边渡的队伍中去!”
“是!”……
开玩笑归开玩笑,但大家都是训练有素的民兵,该办正事的时候,绝对不会含糊。
五名队员立即快步走上前去,先对那五名在地上翻滚惨叫的坏家伙,进行了搜身,然后用绳子绑住他们的双手,拖着就走。
“队长,等一下。”
一名年轻的娃子,约有十八九岁左右,听着被拖着走的罪犯发出的惨叫声,眉头一皱,拿出自己那块脏兮兮的毛巾,撕开成为了五根布条。
他拿着这些布条,跑到了路边,分别包裹住了拳头大小的泥土,然后跑回来,把那小包分别塞进这些地老鼠的嘴巴里面。
再把布条饶到了他们的脑后一圈,紧紧地绑住。
“好了!听着这些地老鼠的惨叫声,就很心烦!这条毛巾,用了三年了,我本来就想换掉的,现在也算是物尽其用。”
“不过呢,这几个地老鼠,现在是真正的吃土了,我呸!”
他心中很有气,之前被那只大公羊的惨样吓得不轻,恨不得现在当场就打死这几个犯罪分子。
“哈哈哈……”
没有了惨叫声烦人,大家顿时感到清静了很多,齐齐的对着这个年轻娃子竖起了大拇指。
有才!
这个叫做张德的小家伙,是老村长的小儿子。
他打小就是古灵精怪的,鬼主意特别多。
也就是他家比较有钱,所以才舍得这么浪费一条看起来还能用的毛巾。
要是换上这一个小队的其他人,是绝对不舍得这么去做的。
这个时候,别说在乡村,就是城里的那些职工,一身衣物一连穿上十几年的,比比皆是。
哥哥穿了弟弟穿,弟弟穿了妹妹穿,甚至还改动一下尺寸,给孙子孙女穿。
为了裤子能够穿得更久一点,这个时代的裤子膝盖上,在刚刚做好的时候,就会用一块厚厚的布条,把裤子的裤脚膝盖处,叠加缝上厚厚的一层布。
这样的话,就可以穿上很多年了。
这种在裤子膝盖上面打补丁的做法,几乎家家户户都一样,成为了一个时代的特色。
因为这时代的成衣店铺很少,一些进口服饰又太贵,所以大部分的衣物,都是人们去城里买回布匹,由家里人自己做的。
就是因为如此,缝纫机这种半自动缝衣服的机械,才能够风靡起来,成为最时髦“三转一响”之一。
“也不知道,其它的两支小队,抓获了剩下的那些地老鼠没有?”
张德走在林海身边,有些心急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