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势赫赫炎炎,光是散发的余波便将小洞天一分为二!
面对这无可匹敌的一剑,方克己似乎连闪躲都忘了,呆愣在原地恍然失神。
恍惚间,他眼前蓦然浮现起很多年前的一幕,那天骄阳似火,与这景象毫无二致。
……
“你这书生, 走路不长眼睛啊!”
“小蝶不得无礼!这位公子,可伤着你了?”
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灰头土脸地跌坐在一架马车前,刚才光忙着低头温书,竟忘了看路,还好这家马车主人仁善没有追究。
“小姐客气了, 当不得公子二字……”
车帘被纤手挑开,一位官家小姐打扮的女子半探着身子, 秋水般的眸子在他身上打量了, 怯怯道:“见公子风尘仆仆,还背着这么多东西,可是要去学监会馆?”
“正、正是!我也是第一次来神都,转了好久没有找到,实在是惭愧。”
“那你可走错方向了,应是转身往西才是。”
“多谢小姐指点!”
“神都地大,莫要再走错了。”
“好……欸,等等!”
“公子还有何事?”
他方才只是下意识喊道,如今被问住却是有些尴尬,犹豫再三,终于鼓起有生以来最大的勇气,红着脸拱了拱手:“在下灵州举子方易,敢问小姐芳名?”
……
“奴都听说了,上次桂江诗会,方郎可是大出风头。秋来万木着新黄,只有枫林醉晓霜……就连礼部的刘侍郎都赞不绝口呢!”
“那枫娘喜欢么?”
“奴自然是喜欢的紧。”
“若是枫娘喜欢, 便是写上一千首, 一万首, 我也甘愿!”
自那日一别,春去秋来已过数月。
或许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本该毫无交际的两人后来又屡次相遇,他也得知了对方的身份,原是户部员外郎的独女,难怪那般知书达理善解人意。
一番机缘巧合,两人感情迅速升温,他认为这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
“方郎,你盘缠还够么?”
听此一问,他不由得面露窘色。灵州本就是不是富庶的地方,神都物价又高得离谱,哪怕他家中略有薄田,坐吃山空也有些受不住了。
枫娘捂嘴轻笑,却是早有准备,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箱盒:“我这儿还有些首饰,拿去当了罢,也能值个五六百两。”
“这怎么使得, 再说我在会馆备考哪需要这么多钱!”
“这钱是让你去交游同道的, 若方郎来日折桂蟾宫,这些同年可都是你的助力,切记切记,莫要疏远了。”
“枫娘,我……此番情意,九死不负!”
“呸呸呸,不准说这些不吉利的话!”
“好好好,那便说些吉利的。他日等我封侯拜相,便帮你讨个诰命夫人,你看如何?”
“油嘴滑舌~”
……
“方兄,此次省试,你可是案首!”
“对啊,我记得方兄还是灵州解元,若是殿试再拔头筹,你便是咱大魏第一个连中三元!”
“以方兄文采,这还不是板上钉钉?依我看,我等便要提前恭喜状元郎了!”
他没有迷失在周围人的簇拥中,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笑容,好不容易挤出人群,立马转身奔向熟悉的宅邸。
“小蝶,开门啊!”
直到他拍门板拍得手都通红了,小蝶才沉默地打开后门。
“我中了!会元!”他几乎是一口气从城东跑过来的,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兴奋道:“快、快告诉你家小姐。”
小蝶低着头不敢看他,转眼就要关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