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东脑海中形成了一条故事线,但是他感觉这条故事线有些单薄,思来想去,又加了一条故事线,然后把两个故事线给糅合到一起去。
第一条故事线,自然是常先生如何遇到他的妻子,两人又如何度过艰难又幸福的半生,以及后来常先生的孤守。
而另一条线,于东把背景放在了当下,以自己挖掘常先生故事的角度做了一些延伸。
这第二条线讲述了一个报社记者,偶有一天收了一本旧版《边城》,并在的末页发现了常先生写的那一段文字。
他被常先生这段文字所表现的深情触动,同时作为一个报社记者,又敏锐地发现这是一个可以引起读者兴趣的新闻,便循着这本书的足迹找到了一个小镇。
在那个小镇,他找到了一个书店。
这个书店不卖新书,满店都塞满了各种各样的旧书,那本《边城》就是从这家书店流露出去的。
老板是一个下身瘫痪的女人,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息,得知记者是为了找《边城》的主人,老板并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只说了一句“已经不在了”。
随后任凭记者再怎么问,她都不愿意多说什么。
虽然没有从老板那里得到什么消息,但是记者并不气馁,在小镇上待了两天, 一方面想着从附近调查看看能不能有《边城》主人的消息, 另一方面他也想着能够说动书店老板。
但让他失望的是,周围的居民根本就对《边城》的主人一无所知, 而老板也鸟都不鸟他。
临走前,记者想着既然来了总不能空手而归,就在旧书店买了一本自己非常喜欢的《活着》。
当他付完钱要离开的时候,女老板却开口问他:这本书你看过么?
他回答:看过。
老板问他:既然看过, 为什么还要买?
他回答:原本没办法鼓足勇气再读一遍, 既然在这里又看到它,索性买下来,也给了自己一个再看一遍的理由。
老板笑了笑:矫情。
他说:矫情就矫情吧。
转身要走的时候,老板又喊住了他:你不是想要知道《边城》主人的故事么?
随后, 老板就跟记者讲了那本《边城》的主人常怀英的故事。
而书中的视角也转到了常怀英初遇妻子的那个时代, 讲述了常怀英如何在书店看到了《边城》,两人又如何想爱,故事到这里又停止了。
视角回到了现代, 记者听到了常怀英跟女孩相爱,老板却不再往下说。
记者没办法,只能带着这点素材回去了。
后来,记者隔三差五地就跑去小镇,想从老板嘴里听到更多跟常怀英有关的故事,但是老板总是不说。
不过一来二去,记者倒是喜欢上了这家旧书店,不再只是一心想着追寻常怀英, 也会静下心来在书店里看书。
这是本书的第一章, 名字就叫《边城》。
而这本书的第二章,就叫《活着》。
有一天, 记者照例来到书店, 却发现书店老板趴在地上一动不能动,就赶忙将她扶起来。
问过之后, 才知道她是为了去够书架上边的一本书, 不慎跌落, 疼得无法坐回轮椅上去。
记者问她:为什么不呼救?虽然书店没人, 但是店外的路上总有人。
她说:不需要。
记者笑了笑,没再问, 相处久了,他也清楚老板的性子, 犟得很,自尊心非常强。
不过这次之后,老板跟记者的关系缓和不少,又给他讲了两个故事。
视角转到常怀英和他妻子,常怀英跟妻子结婚之后,一开始生活很幸福,后来还生了个儿子,原本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却因为一次动乱, 孩子早夭。
这是老板讲的第一个故事,一对夫妻失去了自己的孩子, 而老板讲的第二个故事,则是一个孩子失去了自己的双亲。
她没说是谁的故事,只说曾有个孩子十二岁的时候, 父母在渡船的时候双双落水死了。
后来,这个孩子在工厂工作的时候,从高处跌落, 摔得半身不遂。
……
于东要写的这本书,总共有十章,每一章用一本书的书名做章节名,内容也跟那本书有关。
记者在小镇的旧书店发生了很多事情,不仅仅慢慢了解了常怀英的故事,也慢慢读懂了女老板。
而女老板,因为记者的到来,慢慢敞开心扉,化开心结。
当然,故事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中途旧书店遭到恶意纵火,店里面的书被烧掉一大半, 老板也差点被烧死, 幸好记者及时赶到才幸免于难。
从这个故事也延伸到常怀义的书遭到的两次劫难, 第一次特殊时期有人到他家抄家, 毁去很多书, 第二次就是他死后, 把书送人。
最终在旧书店纵火的人也找到了,是一个曾经爱慕过书店老板的男人,他本来已经决定跟书店老板求爱,却因为书店老板出了事故作罢。
后来他结了婚有了家庭,却时而还会想起女老板,原本只是远远地看着,后来发现记者跟女老板走得越来越近,他心生怨念,才放了火。
而这一章,跟常怀英收到陌生女人送的《围城》的故事放在一起,同样是被另一个人爱慕,故事的走向跟结局却完全不同,这一章的书名正是《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整本书,故事在两个时空来回切换,围绕的主题却都是同一个。
于东之所以要加记者跟老板这条线,是为了增强时空感,也是为了提供一组对照,在纯美的爱情中加一点温暖人心的治愈。
而且多了这么一条线,一个时代,也是于东想要告诉人们,书籍的力量是永恒的,它们能够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甚至不仅仅是一代人。
即便身处不同时代的人们,也能因为书籍隔空产生联系。可以说,于东想要表现的不仅仅是爱情的力量,也是书籍和文学的力量。
……
于东有时候跟余桦他们讨论,一个作家在写作的时候,什么样的状态是最好的。
最终几人得出的结论是,作家在写作的时候,忘了自己是谁,忘了自己在干什么,忘了所有现实的东西,才是最好的状态。
而于东,就进入了这种状态。
他原本想着,只是简单地把这本书的梗概给写出来,后面再找时间来写正文。
但是当他坐在桌子前,开始动笔后,就进入到了一种十分专注的写作状态中。
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很久,到了第二天早上程砚秋睡眼惺忪的从卧室出来喊了他一声,他才意识到已经是第二天了。
程砚秋见他写了一夜,一脸关切道:“是碰到什么难题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