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子楼下。
一片死寂。
邻居们目瞪口呆的观望。
小混混们依然双手抱头蹲在地上,没听到命令,无一敢起身。
大约持续十几秒钟。
听见汽车发动的声音。
方平率先试探抬起头,看了看前方,发现野哥的车已经离开,他人也不见,应该是走远,霎时间恢复精气神,快速冲向方苗。
关切问道:“闺女,你怎么样?疼不疼?哪里不舒服,用不用去医院?那个该天杀的王八蛋,还是不是男人,居然敢动女人,老子早晚找他拼命!”
“闺女,你到底怎么样,说句话,别吓爸爸。”
方苗脸色仍然煞白,身体也没能站直,捂住腹部,如同雕像一样,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丁闯消失的方向,刚才的画面对她而言太震撼了,那个丁总看起来明明比自己大不了多少,更不想道上混的。
偏偏,他一个电话就连找到沈先生,野哥这样的大哥的大哥都要对他点头哈腰,像是《蛊惑仔》中的蒋天生,这才是真正的大佬。
也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大佬。
方平又焦急道:“女儿,你说句话,还疼不疼!”
小混混们听到声音,终于敢抬起头,几十人先是回头看了眼,见身后空无一人,这才敢缓缓起身,他们面面相觑,都没说话,心中想法与方苗一模一样,被震的五体投地。
按照一直以来的意识,谁敢动刀谁就是狠人、谁出来混的早谁就是大哥,从未接触过,随便打个电话,就能让大哥的大哥急忙出现,而他根本不需要动手,这才是真正的大佬!
“我没事。”
方苗终于回过神,身上疼痛也好了一些,缓缓站起身,虚弱道:“都回去吧,结束了,谢谢。”
说完,转过头。
这才发现三面筒子楼上的邻居都没散去,还站在连廊里,交头接耳、议论纷纷,如果按照以前的性格,会破口大骂,再指着他们鼻子问问,谁敢造次,可此时不知为何,只觉得羞愧,太小儿科。
像丁总那样,风轻云淡把事情解决,才是真正的能人。
低着头,快步离去。
小混混霎时间变的喧闹。
“那个丁总是谁啊?没听过,道上有这样一号人物?”
“看样子混的挺大,野哥都亲自过来。”
“要是野哥晚来一会儿,都要揍他了,呵呵。”
小混混们成群结队转身离开,边走边聊,不难猜出他们今后又多了一份吹嘘资本,比如有一天出去办事,堵到一位大佬。
再比如,想当初我差点揍那个姓丁的,给他吓的连连求饶。
家里。
“他是谁?”
方苗严肃问道:“找你干什么?”
漆黑眼影下的双眸,都变的大了几分。
方平站在面前,挠挠头:“我也不知道他是谁,叫什么丁闯,外地的,要找柳芳报仇,好像还是公司老板,再多就不知道,没谈几句他们就走了。”
“丁闯……”
方苗嘴里不断念叨这个名字,仔细回想,也没听过这号人物,至于柳芳,她知道,毕竟当年出事时她已经上初中,很多事都明白。
又郑重道:“你得找他,我要跟他混,老方,无论如何你要找到他,我,必须要跟他混!”
“啊?”
方平手足无措:“我不认识他,也找…….”
他说着,转身拿起床上丁闯留下的报纸:“你看看这个,他自己说上面写的是他的故事,我没看。”
方苗迅速抢过报纸,开始阅读上面的文章,刚看两段,就被彻底吸引,入迷,脸色越来越精彩。
……
另一边。
丁闯与那位沈先生分别,毕竟赵山青找的他,问题解决就把人家丢在一边,道义上过不去,情理上也过不去,见面也没说什么,喝杯茶、交换电话号码,算是认识,然后分道扬镳。
“接下来去哪?”
齐多海开着车问道。
丁闯坐在副驾驶,头疼的揉着太阳穴,关于方苗的事情,根本没放在心上,归结为生活中的小意外,时有发生。
真正难捱的是方平,很多事情他做最合适,靠着他有复仇的原动力,做起事来事半功倍,哪成想这家伙躺平到如此程度,换成其他人选也要,但都差了点。
回道:“先回酒店再说,整理一份名单,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