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家大小姐,阎烟。”墨邪说:“阎家是落花城第一世家,与城主府的关系很微妙,当初阎烟与城主之子有婚约,怎知,城主之子十三岁那年,一场大火,没了性命,这婚事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被义父再次提起。”
“阎烟,阎家天才,堪称第二个阎碧瞳。”轻歌若有所思。
在落花城,一举一动,都得三思而后行,若是在落花城外,她也是个蛮不讲理的主儿。
“我若不娶,便是不给阎家面子,我若娶了,必然是把这所谓妻子放一边晾着,怎么都做不到放在手心宠。”墨邪笑了笑,道:“我墨邪这一世,不需要妻子,也不要有儿传宗接代,轻歌,你懂我,有酒便是一生。”
“此事先放着。”轻歌道:“城主应该不会让你这么快成婚,暂时只是有个婚约在身,我初来落花城,许多事不好说,等我心里有底,就能为你解决。”
几人一面走,一面说。
墨邪脸上,始终挂着笑容。
城主府内的侍卫婢女,都不由多看一眼,此时的墨邪,与平日判若两人,好似瞬间活了过来。
须知,平时,墨邪死气沉沉,喜怒无常,尤其是他所在的院子,夜晚时常传来哀嚎咆哮之声,城主府的人,都怕他。
直到这一刻,这些奴仆,仿佛看到了初来城主府的墨邪,彼时,十里春风不及他,从未摆过高姿态,即便仆人做错事,也是笑笑了事,绝不计较。
现在,他好似钻进空巷,心里的魔鬼被激发,阴暗的那一面,惊吓世人。
院子里,奇花盛放。
墨邪道:“婚约之事,尚未对外宣布,义父恐怕是让我有个底。”
“没有公布,那是最好不过。”轻歌如是说。
几人走进会客大厅,夜明珠散发着光辉,一桌好菜。
“三日前,义父有事出去,也不知何时回来。”墨邪招呼着轻歌坐下,“城主府的厨娘,手艺相当不错,你尝尝看。”
轻歌也不客气,这一个多月来,风尘仆仆,她身子虚,绝不会亏待自己的肚子。
“临走前义父与我说了,给你安排了一座府邸,在落花城繁华之地。”墨邪道:“听雨轩,价值连城,落花城中各家小姐梦寐以求的地方,都拿不到手,义父说,唯听雨轩,才能配的上四国王。”
轻歌眸光微闪。
墨邪真心待她不错,然而,这听雨轩,太贵重了。
她若是住进去,便是与落花城的贵族千金们为敌,站在风口浪尖。
永夜生此举,值得深思。
墨邪似乎清楚轻歌在担心什么,他为其倒了一杯酒,凑过来,笑着说:“不要怕,你安心住下,有我在,风再大,也刮不进你听雨轩。”
轻歌摇头,墨邪一如既往的任性,她也哭笑不得。
看来,落花城的其他世家,已经得到消息,她现在,骑虎难下,住不住进听雨轩,都是个错,必然有人大做文章。
既然如此,何不洒脱?
既来之,则安之,忧前顾后,也不能保太平。
晚饭过后,墨邪几人坐上马车,前往听雨轩。
据说,那是落花城,最为美丽的地方,唯有落花城高贵的女人,才能入住。
轻歌一来落花城,就已是听雨轩的主人。
满城,风雨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