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算不如天算啊!
“公司架构改组完成了吗?还有ipo团队?”
“已经差不多了,该重新签订的协议也签完了。这是董事会、监事会的预设结构,你看看!”
伸手接过吉纳斯递送来的文件,卡特大略地看了看。董事会和监事会没什么好说的,一个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一个负责监督公司正常运行。
值得一提的是,自70年代初的水门事件丑闻后,美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下了新的要求:所以上市公司必须设立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以监督公司内部的违规运营问题。而这一要求,到了80年时,更加变本加厉:
在上市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席位中,独立董事的席位数量不得低于总席位的三分之二!并且看资料上的备注,现在还有人在鼓捣,想要将董事候选人的决定权力移交给由独立董事组成的提名委员会。只是这一点,暂时还没有实行,所以不用考虑。
所谓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内部担任任何实际职务的董事成员。简单说就是董事会成员里,未来将充斥大量的各大资本代表,散户代表等等...
老实说,在看到要求独立董事席位在董事会中不得低于三分之二时,卡特便理解了为啥乔布斯会有被赶出苹果的一天。一旦董事长的投票权重不够,这帮各大资本的人,完全可能联手将你踢出局!
饶是卡特自认为自己是条没有梦想,满眼都是庸俗的咸鱼,只要能赚钱,哪怕丧失公司控制权也没什么。可当他真看到这样的规定是,也忍不住吐槽,或者说抱怨道:
“这特么哪个臭傻逼定的规矩?必须按这个执行吗?”
“怎么说呢,你可以不完全按照这个规定执行。毕竟证监会只要求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嘛,但不幸的是,纽交所、美国证券交易所都要求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处于多数地位。”
吉纳斯一边整理着手中其他马上就要汇报的文件,一边耸肩打消卡特的幻想:
“纳斯达克目前好像没有相关的规定要求, 但以我们目前的情况来看,完全是能考虑在纽交所上市的。纳斯达克...不是我们的目标,而且在行业分类中,我们这种也不好说属不属于特许经营。反正,如果要在纽交所上市,那董事会就必须是你手中看到的那样...”
“我们现在情况还好,因为你要担任董事长,所以普通董事就我们两个。吉姆·罗杰斯先生有作为独立董事加入董事会的资格,只要他那边没问题,我们只需要再引入三位独立董事,就能够符合要求了。罗杰斯先生,和你的关系应该不错吧?我是说,他能算自己人吗?”
“这个怎么讲呢,或许对比其余资本,他会更好说话一些。与我的私交更密,但他的目的也是要赚钱,所以在我们出现营收下降的时候,很难保证他不会站在资本那边。”
手指敲打着桌面,卡特思索着这里面的利弊。
引入独立董事,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司控制权被剥夺。只能说是被剥夺控制权的风险会增加,因为资本的耐心,你很难保证。
但同样,他也有好处!
比如因为代表资本的缘故,这些独立董事们可能比自己都要希望HT能赚钱!能赚快钱!并且他们还能站在旁观者的视角为HT的发展出谋划策,而自己也能通过独立董事们借用到他们背后资本的信息资源、人脉资源等等...
只是想想,这HT公司,好歹也是自己运作上市的第一家公司。而且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上市成功率极大,如果这家公司发展到后面,弄得自己被赶出董事会...
那特么多没面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