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局势的变化并没有给大明留出从容应对的时间,很快满清就再次组织了一轮大规模攻势,陈兵十万,将战线重新向西推进到山海关下。
迫于无奈之下,崇祯只能强行压制朝堂上的反对声,让杨嗣昌出面与海汉协商,筹措抵御满清所需的军费和作战物资。
1644年秋,杨嗣昌在宁波与石迪文秘密会晤,代表两国达成新的合作协议。海汉将向大明提供总额为一千万两白银的战争贷款,其中八成将以武器装备和各种物资的形式交付给大明,其余部分则由海汉银行提供可以通存通兑的白银支票。
而作为贷款抵押,大明将承认海汉在广东地区的廉州府、雷州府、高州府、肇庆府,浙江宁波府,山东登州府等地的利益,而海汉也将这这些地区继续保留现有的地方官府体系。虽然措辞隐晦,但实际上就是大明已经放弃了对这些地方的统治权,而海汉也很配合地给大明留了几分脸面,没有立刻清除这些地方官府。
表面上来看,似乎是海汉用一千万两白银换了这些地方,但实际上海汉的付出远远没有那么多。价值八百万两的军火物资,海汉从中获得的毛利就差不多有一半了。而这个协议避免了与大明爆发大规模武装冲突,由此所将节约下来的军费也是很可观的。
这么大片的地方到手之后,海汉通过经营所得到的收入也会远超大明统治时期的赋税,最快一两年内就能把本钱捞回来了。
至于目前被许心素控制的福建地区,并不在此次协议的范围内,只要许心素没有自立政权,海汉就不会过多插手福建的事务。大明要如何处理福建的局面,那就不是海汉执委会需要头疼的问题了。
在得到了海汉提供的帮助后,大明在北方前线的战斗力也有了显著提升。在1644年十一月的一场交战中,大明用秘密运抵山海关前线的两百门火炮部署了一个威力巨大的口袋阵地,一举击溃了试图攻打山海关的清军主力,歼灭清军四千余人,毙伤多名清军将领,取得了抗清战争开始以来少有的一场大捷。
皇太极吃了这个大亏,当然立刻就将清军在战场上的颓势与海汉联系到一起。但海汉并未直接出兵,这也没有违反两国之间的协定,让皇太极是有苦说不出。
于是这个时期呈现出了一种奇怪的局面,海汉在山东大量收购中原物产,其中一部分会跨海运到金州,与满清进行以物易物的交易。而从金州交易回来的关外特产,也会有一部分通过山东、浙江等地流入大明。
大明和满清在辽东湾海岸附近打得死去活来,而同一时间作为中间商的海汉却在两头赚钱,甚至还有余力替双方沟通一些特殊事项。比如在战事中被对方俘获的重要人物,显然很难再在战场上把人讨回来,而通过海汉在中间传话,不管是换俘还是交付赎金,终究是有运作的空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