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如血残阳自茂密的叶隙间斜斜落下,化作一块块奇形怪状的光斑,诡谲怪诞,令人心颤。
高深茂密的幽林间,顾朝云背着竹笠,腰胯双刀,面巾遮脸,身下已无马匹,而是仅凭两手两脚,纵跳奔行,跃动翻身矫若猿猴,在一颗颗树干树枝上或攀或爬,或荡枝借力,腾挪辗转,悄无声息。
而今天下大乱,外敌寇境,中原腹地乱象纷呈,朝廷自是无暇顾及这又偏又远的西南边角。
天高皇帝远,如此一来,便成了不少悍匪凶徒逃亡藏匿之所在。
这其中,又以“七十二地煞”和“三十六天罡”以及“黑龙帮”最为凶名赫赫。
“呼……”
突然,顾朝云步伐陡住,呼吸一顿,放松的筋肉也随之一紧。他眼皮缓缓抬起,望向半空的一个树杈,清透的眼泊里依稀映出了一具尸体。
但是这具尸体早已没了半点人样,血肉模糊,五官被剜,就连皮都没了。
可顾朝云还是能分辨出来,这似乎是个女人。
而尸体背部唯一完好的一块皮肉上,则是被刻下了一只展翼欲飞的蝙蝠,被鲜血渲染的格外狰狞骇人,犹如厉鬼。
这便是“七十二地煞”的手段。
事实上“七十二地煞”只是他们最初的称呼。当年据说是“七十二人”逃到这里,杀人无算,叫人闻风丧胆,才有此恶名。而今时今日,它还有个名字,叫“地煞教”。
而他们的来历则是西夏羌人余孽,整族八十万人被屠戮殆尽,剩下的这么一支,活着就只为报那八十万人的仇。到如今既非苗人,也非羌人,更非汉人,活成了三不像。
这群人可是和那些寻常的亡命徒不同,眼中除了族人,其余一切,皆如牲畜,剐杀随意,早已泯灭了所谓的人性,活的不人不鬼,苟延残喘。
从始至终,只有七十二人。
死一个,那便生一个,补一个,届时为了延续血脉,他们便会掳来女子。
树上挂着的这个,顾朝云只瞥了眼破开的肚子,便已心中了然,眼底若有若无的闪过一抹惨烈杀意。
他又看了看尸体正下方的落叶,眸光一闪,人已横向重新掠入林中,绕开了。
这是警示,也是边界。再往里进,就是“七十二地煞”的地盘了,外人进去,有死无生。他虽然也想宰了这群不人不鬼的玩意儿,但以他目前的实力进去怕是难逃一死,还得再等等。
一路紧赶慢赶,挨过了天黑,直到第二天清晨,顾朝云才赶到一个苗人的村落。
没有过多废话。
亮了腰牌,他干脆至极的又将已经埋入土的三具尸体挖了出来,无视着扑鼻的恶臭,目光游走在尸体的每个刀口之上。
干净利落,快准狠,而且专挑人身动脉要害,不会一击毙命,却会让人丧失反抗,血尽人亡。
这种杀人手法老实说跟他确实十分相似,怪不得徐百九会认错。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割喉放血是为杀人,对方是为了享受。
他之所以这么肯定的说,是因为三具尸体的身上大小刀口不下十余处,大都是血管密集的地方,深浅有差,显然生前惨遭折磨,直至死前的最后一时间才被人一刀挑开脖颈动脉,流尽最后血液。
如果是他,通常只会一刀割喉,摘头。
“看来徐百九说的没错,这货应该就是卜元了。”
年过半百的村长小心翼翼的跟在后头,强忍着恶臭,紧闭双眼,若非身旁有人扶着,兴许得躺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