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听完。
陈黎也听懂了这首摇滚歌曲中歌词里的内核。
大致意思就是……我上面有人。
不过,在大街卖唱唱小众音乐,的确是引不了众人的共鸣。
甚至行人连歌词都没听清,整首歌就已经结束了。
一整首歌都是狂暴的扫弦,要不是扫弦轻重控制的得当,估计路人已经操家伙掀掉他的卖唱地点了。
“黎哥,怎么样?”周小栗唱完还面色得意的朝陈黎挑了挑眉头。
“嗯……不怎么样。”陈黎摇了摇头。
你特么只是个卖唱歌手,又不是什么艺术家。
如果小众算是艺术,他这首歌无论在作词作曲上,明显都没达标……
“我觉得挺好啊……”被否认的周小栗一脸不服,心里暗自吐槽着。
老大懂个屁的音乐!跟大街上那群人一样,都是俗人!
这是摇滚的艺术!懂不懂啊?
陈黎见他那副一脸不服的表情,只好开口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
“小栗,你是选择以后上大舞台唱歌呢,还是在地下室里唱歌?”
“那肯定是大舞台啊!”周小栗怪异的说道。
“那你在电视舞台上看见过你这种小众的摇滚么?”陈黎继续问道。
周小栗喜欢的这种小众音乐估计连音乐节都上不去,别说上什么电视演唱会这种大舞台了。
如果周小栗觉得家里有点底子,就喜欢玩这种小众的音乐,他也帮不了。
“没有……”
周小栗摇了摇头说道,忽然懂了陈黎问那句话的意思,脸色有些低落。
既然他向往着大舞台,那必须得跟世人做出妥协才行。
“那你继续坚持做这种音乐,那估计……啧啧,跟舞台无缘啊。”
陈黎笑着摇了摇头调侃道。
“可是我就喜欢摇滚啊。”周小栗无奈的说道。
“唉……”
陈黎忽然无力的摇了摇头。
他估计周小栗自己都不清楚刚刚唱的那首歌的音乐风格。
摇滚音乐?
不!是重金属音乐!
摇滚音乐的旋律里通常有着布鲁斯特征,而周小栗唱的那首歌,从他刚开始嘶哑的嗓音和嘶吼,这唱腔明显就是重金属常用的死嗓、黑嗓技巧。
这首歌伴奏加上歌词,顶了天!然后在骗自己一下,也只能算半个朋克风格的音乐。
风格杂乱,又没完全融合,完全就是一首不合格的音乐,市场能接受……不对!正常人能接受那就见了鬼!
这不知道周小栗是怎么喜欢上这种音乐的,可能是青少年寻找自己的个性,然后误入歧途了吧。
前世摇滚的音乐有不少的分支,例如硬核摇滚、复古摇滚、迷幻摇滚、等等……
“来,你把吉他给我,我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摇滚。”
陈黎起身走到他的面前,伸手讨要吉他。
“啊?老大你还会这个?”周小栗一脸怪异。
“别废话,拿来!”
陈黎出声急促道。
他本想着早点回家看内衣秀,估计这下也要被耽搁了。
“好吧。”周小栗面色犹豫的取下吉他背带,小心翼翼递给陈黎说道:“老大,小心点别磕坏了,你手上捧着的是我的老婆。”
这把木吉他可不是烧火棍,而是他存了一年多的零花钱买的名牌,总价格3万多一点。
平日里他很是小心保养,一丝一毫都不敢磕着了。
周小栗心里不禁怀疑……老大真的懂音乐吗?
坐在一旁石凳上的安思萌也有些怀疑……
“知道了。”陈黎接过吉他,熟练的背上背带。
他理解周小栗的心思。
周小栗口中“老婆”一词是表示他对着把琴的珍惜,而不是真的老婆。
陈黎抱着吉他心里忽然有些纠结。
他到底唱什么风格的摇滚会比较好?
前世经典,beyond乐队的歌,出名的大多数是流行摇滚,最重要的是都是粤语,他唱了周小栗估计也是一知半解。
另外,他也知道前世的一些重金属乐队,例如ironmaiden、齐柏林飞艇、犹大圣徒等等……
但是,重金属音乐他是真的欣赏不来。
在前世国内,玩重金属音乐的乐队的,百分之九十都饿到不行。
陈黎思索半天,最后还是选了一首有趣的复古摇滚,《男孩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