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乔跃忠被收容审查。同日,逃窜思茅的胡绍勇也被抓获归案。二人移送澜沧关押。审讯时,乔跃忠对组织盗枪一事供认不讳。但对其盗枪动机、目的拒不交待。
9月26日,思茅市公安局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贩毒案,当场抓获毒贩洪勤学、罗道奎。审查中,洪勤学、罗道奎交待他们是乔跃忠一伙的。思茅市公安局立即将此情况报告了公安处,公安处又报告了地委、省公安厅。省公安厅对此十分重视,立即派出工作组进驻思茅。公安部得到报告后,也向思茅派出了工作组。
10月23日,在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组的直接指挥下,思茅、普洱公安机关同时出击,将未捕获的乔跃忠犯罪集团成员和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
落网之初,乔跃忠自恃有靠山,气焰十分嚣张。他多次扬言:我虽然进来了,但我要叫外面发生什么事就发生什么事。随着“靠山”李黎明和集团成员的纷纷落网,其嚣张气焰终于被打了下去,被迫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实。
七、
原来,普洱县近些年发生的一系列人员失踪、盗窃、抢劫、贩毒和盗枪案件都是刑警队长乔跃忠所为,而他的上司李黎明(开始是普洱县公安局局长,后来升任思茅地区公安处刑侦大队队长)和杨宁(继任李黎明成为普洱县公安局局长)则充当了保护伞!
1、李平失踪案件
李平本是乔跃忠手下,因为在侦破很多案件时和乔跃忠意见向左,而且李平的意见后来被证明一般是正确地,乔跃忠认为李平对他的升迁不利,就勾结左祥辉等人计划将李平杀死,事先居然向李黎明做了汇报,李黎明当时是县公安局局长,由于平时对李平印象不好,认为李平“不听指挥”,居然默认乔跃忠杀人埋尸!李平被杀后配枪交由苏灿明保管,尸体在普洱附近山上被找到已经是六年以后了。
2、孙维红失踪案
孙维红失踪案也是乔跃忠所为。孙维红向乔跃忠索要8000元罚款,乔跃忠的手下左祥辉的岳父当时做买卖失败,亏本了,左祥辉想拿这8000元给岳父,让岳父高兴高兴,就向乔跃忠提意见杀死孙维红。乔跃忠为了笼络左祥辉居然同意了!他们设计将孙维红杀死,尸体埋在乡村路边,孙维红的头颅被砍下,扔在林间用火烧成了焦炭状,左祥辉和乔跃忠为了泄愤居然还用刀砍了几刀。
3、广播电视局摄影器材被盗案
该案根本就是时任刑警队队长的乔跃忠和左祥辉等人合谋做得,后来他们又将摄影器材放到学生孔某住处,诬陷孔某盗窃,并对孔某进行严刑逼供,导致孔某成了精神病,乔跃忠见差不多了又将孔某放了出来,孔某父母后来为感激乔跃忠居然给了他7800元感谢费!
4、何庆林和信志明贩毒案
何庆林和信志明其实早已经被乔跃忠擒获了,可没想到乔跃忠既不是要他们做“污点线人”,也不是要将他们送入监狱,而是要和他们合伙做毒品生意,结果何庆林和信志明在湖南被抓后,乔跃忠万般无奈,只得骗上级说他们是“污点线人”,这才保住自己一条命。但他还是失去了刑警队长职务,被调到预审科工作。
5、“3.16”爆炸案专案组
该案根本是乔跃忠为了引开“何庆林和信志明贩毒案”后上级机关在他身上的注意力,而自己制造的。杨宁是公安局长,明明后来查到了案件所使用的爆炸物和乔跃忠所在的刑警队有关,仍然选择不再深入调查下去。
6、盗枪案
“何庆林和信志明贩毒案”后,乔跃忠政治生命结束了,他觉得搞到枪,拉起一个队伍,干一笔大的
,这才指使他人盗枪!
乔跃忠团伙中除了乔跃忠被判刑死刑外,还有罗道奎因为贩毒被判处死刑,左祥辉逃跑时被当场击毙,而其他人都没有被判处死刑。
九、
一声枪响,仿佛乔跃忠案件结束了,但大家请看下面一段文字:
本频道记者近日接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陈芋桦来访反映,称其一双儿女无辜被原公安局刑侦队长乔跃忠等黑社会组织谋害用手捂死,移尸家中米柜内,当地公安乔跃忠、左祥辉和法医王健康等人执法犯法,以破案为名故意不作为,弄虚作假,隐瞒案情,欺下瞒上,给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至今公安局没有向被害人家属提供相关证据和原始资料而仍进行狡辩,公安局不承担法律责任也不愿给予经济赔偿。多次feifa关押陈芋桦,不准shangfang。
详细的文字我不再贴了,因为再贴可能被和谐,大家如果有想法可以上天涯一搜“乔跃忠”三个字又能看到。
乔跃忠案件从他盗枪案发到被处决不到一年,很多事情恐怕是没有完全搞清楚的。我在这篇文章中贴出来的只是乔跃忠罪行当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案例,当时的云南普洱县公安局刑警队已经彻底沦陷,在办理案件时完全不依照程序,而更可怕的是,刑警队长自己就是强盗!乔跃忠还有很多劣迹,比如盗窃抢劫商人、暗杀公安局政委未遂等罪行我都没有详细写出来,真的是罄竹难书。在这种情况下,因此陈芋桦认为其一双儿女的死亡和乔跃忠犯罪团伙有关是很难被否定的。
可以说,一个地区公检法的彻底沦陷代表社会底线已经丧失,任何匪夷所思的事情都会发生!乔跃忠,这个五星红旗下隐藏的恶魔,他那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至今仍然流毒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