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员纷纷反映疑点下降,审讯室里对抗情绪逐渐强烈,孙海滔被证明无罪。
张昕枫必须作出最困难的决定。
对闫文宇的询问,没有取得预期的结果。正如人们形容的,闫文宇像个俊俏小生,白白的脸,清秀的面孔,乍一看还有点像市局办公室的高峰,一个有文才、有思想的青年人。高锋调在指挥部担任秘书,还对地去看了看这个面貌与自己相似、目前处境与自己相反的受讯人。闫文宇坐在进门左首边靠墙的椅子上,姿势不太稳定,一会儿收回左脚,一会儿收回右脚。不过态度基本是镇静的。他报出自己生于1971年9月27日,现年25岁(实则未满24岁),汉族,原籍河北省黄华县人,家住工农区57委7组。南山矿水电科工人,1994年10月停薪留职。父亲闫振忠,60岁,南山矿荣工;母亲李淑琴54岁,南山矿医院中药局工作;一个哥哥在南山矿房产科工作;一个姐姐在大陆矿医院西药局工作;另一个姐姐在南山矿机电公司任会计;爱人甄玲25岁,在富力矿公司机电厂当话务员。 他一家人都有公职,家庭条件不算差,本人1985进被中,1987年接父亲的班到南山矿通风区干了一年多,又调到矿机关水电科,应该说还比较顺利。水电科工作很轻松,每周一、三、五点名三次,其余时间自己支配,只要每月把下面的水电费收上来就算完成任务。收水电费这活有人情可送,少算几个字多算几个字都是它,自然还能得些回报。但工资并不很高,每月拿170-180元。爱人甄玲,每月开150-160元。 当问及他为什么停薪留职时,他回答说因为“挣钱太少”。现在在做服装和日用生意。问及他和田原、孙海波的关系,他承认“都是朋友”,但“各干各的”,他和田原不是很熟,有几个月没见到了,和孙海波也有两个多月没来往。“1月28日,南山矿出事那天,你在干人才什么?”预审员问。“那天我没在家。”闫文宇没对这个问题表示惊讶,一板一眼地说:“第二天我才从外地回来过年,29日那天。”“你去哪儿了?”“去天津作买卖。”这使审讯人员感到些意外,紧逼着问:“什么时候去的?”“却了两个月,头年11月底走的。”“做什么买卖?”“联系木耳生意。”“联系成了吗?”“没有。”“带什么东西走的?”“什么也没带,就带钱。”“带了多少钱?”“2000多块钱?”“谁能证明你去了天津?”“??”这个问题问住了他,他停了半响,才说:“??也有人能证明,我坐火车到哈尔滨,在哈尔滨倒车去天津,在候车室认识个女的,我们一起去的天津。”“她叫什么名字?”“叫伊娜。”“在什么地方工作?”“没工作??她算个??算个‘兔子’。”“多大年纪?”“弄不清,大概十八九岁吧。长春人。”“住址?”“不知道,她没给我留地址。”“什么时候分手的?” “从天津回来的时候。在哈尔滨车站。”“这么长的时间,2000块钱够花吗?”预审员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谁都知道,要‘免子’陪花费小不了。 闫文宇被这个问题问得开不了口,低下头去。“说!”“??我在火车上偷了个包。”“偷了多少钱?”“3000多,一个农民的。”“过去偷过多少?”“过去没偷过??这次是为了那个女的。”表面上,闫文宇是被审问人唯一低头丧气的人,但作案时间无形中被否定了。在他家里,他的妻子甄玲也在接受询问,她说自己的丈夫是个“很老实”的人。甄玲已经怀孕,是个丰满的女人,显得比闫文宇宽大,说话比张惠如快。问到田原时,
她一句话就堵了口:“我不认识田原。”关于个案时间,她回答得与丈夫恰好合辙:闫文宇11月底去北京、天津做买卖,联系业务,1月29日晚7点多钟才回来。独自走的,独自回来的。 “你什么时间同闫文宇认识的?”“我是91年经人介绍认识闫文宇的,1992年11月份结婚。”“你认识闫文宇以后发现他有什么犯罪行为吗?”“没有。”“闫文宇平时与谁接触?”“没人跟他接触,结婚后也人上我家去找他。”“你们结婚以后闫文宇花销大吗?”“不大,他不喝酒,就是吸点烟。”“闫文宇兜里带钱多不多?”“我不翻他的兜。”“结婚以后你和闫文宇外出过吗?”“我们俩就去过佳木斯。”“去佳木斯你们带多少钱?”“就带几百块钱,我都忘了,不超过一千块钱,都放在他身上,他比我细心。”“每次去花多少钱?”“一、二百元,就是买点零用品。遛达遛达。”鹤岗人去佳木斯,也算是去比较大的城市了。“他自己去过什么地方?”“去过佳木斯、哈尔滨、还有就是上次去北京、天津。”“从天津回来他对你怎么讲?”“我问他联系买卖没有,他说没联系成,我也就没再问。”“他带多少钱去的?”“我没给他钱,他带了多少钱我也不知道。”“平时他给不给你钱?“就把工资交给我。” “你们结婚以后买过什么东西?”“大概是1993年,买过一台125型玲木摩托车。”“这台车呢?”“他卖了。是1995年1月底,好像是大年三十那天卖的。”“卖了多少钱?”“我听他说卖了7000块钱。”“钱呢?”“让他拿走了,他说这些钱做买卖都不够。”“结婚后还买过什么?”“再什么没买过,结婚前是怎么样,现在就是什么样。”“1.28案件发生以后,闫文宇有什么反应?”“我们都议论这件事,在他父母家。他也跟着议论,说这些人也够狠的,我没看见他有什么反常现象。”询问甄玲的警员,认为甄是个心直口快的人,看不出谈话中有什么故意隐瞒或编瞎话的地方。她只是一个劲的问,丈夫到底犯了什么事。 南山分局,审讯是连续进行的。对孙海波、孙海滔、闫文宇3人,审讯一遍,间歇10-15分钟,研究审讯记录,然后换两个预审员再审一遍,如此往复。这也是一种战术,要使嫌疑犯感到精神压力愈来愈大,直至意志消退,来不及编出新的谎言,道出真相。但一直审到下午4点多钟,仍然没有获得所需的口供。但一直审到下午4点多钟,仍然没有获得所需的口供。第二次审讯时,一开场孙海滔就声明,他回忆起来,1月28日那天他从下午起和另外3个人一起打麻将,打到晚上9点钟才散。他清楚地列出其他3个人的姓名、住址。预审员记下来,立刻传到门外,门外即有人组织去调查。这一遍审讯结束后不久,调查的人陆续回来,带回了那3个人对孙海滔当日活动情况的证词,于是宣布对孙海滔的审查结束。只是出于保密原则,暂时请他滞留公安分局。 在以后的审讯中,孙海波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带抵触的情绪,有时连问几句不回答一句,话很少,多有重复。他辩解说:他几年来一直做布匹生意,可以说不算缺钱花。虽然没有挣到大钱,但维持生活总还行,没必要去冒风险作案。他也回忆起,1月28日那天,他上午上街买了点年货,然后就回家,一天没有出去,媳妇可以证明。那天晚上他看了电视,9点多钟睡觉。 讯问人要求他举出其他可资证明的人来,他举不出。对闫文宇的讯问也陷入僵局。根据闫的陈述,侦察员临时对闫的附近的邻居们作了调查,邻居中有好几个证明确实在年前好长一段时间里没有见到闫出入,一个刚刚下班的姓闻的工人甚至出证:1月29日晚7点钟他看见闫文宇提了一只旅行包走进了单元。此外,被调查者的神情都反应出,他们对警方把兴趣集中在闫文宇身上感到意外。多数参加了审讯工作的预审员都认为,对方的“疑点在下降”,从审讯室里走进来,有的耷拉下脑袋,感到任务很难完成。 实际上,每提审一次,审讯室里的气氛都紧张许多,对抗情绪愈发强烈。被审讯者以拖延回答或拒不开口的方式对待他们不再想回答的问题。审讯者则急于拿下口供,在有限的时间里解决悬念。这种气氛发展下去,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指挥部内部一些持怀疑态度的同志认为无法再沉默下去了,终于正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现在已经到了考虑把重点转移到其它两个团伙身上的时候。田原的家人受到传讯,必然已在外界产生影响,真正的同伙如果尚未落网,可能立即潜逃,或做好抵抗的准备。那样将贻误警方的战机,造成严重后果。主要问题是,讯问是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主要靠分析和判断确定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进行的,要通过刑
侦讯问,努力从嫌疑人的口供中要证据,这确实是一件很难的事。 但是,目前很多刑事案件的破获,还非走这条路不可。现在犯罪率上升,大案要案中完全是未知数的案件比例增高,需要快侦快破的占多数。如果每一起案件都像政保工作那样,在充分获得了直接的犯罪证据后,再去触动犯罪分子,那么破案率会大大下降,很多本来可以得到及时破获的案件会白白扔掉。因此,有时需要打破刑侦讯问前必须有可靠证据的框框。只要通过侦查,获得了案犯的间接性犯罪证据,并认为通过讯问可以查获到直接的犯罪证据时,就可以进行讯问。在案犯还来不及全面思考的情况下,打开缺口,取得犯罪口供的同时查获犯罪证据--可靠的直接证据。国外,许多成功的范例也提供了这种经验。 美国联邦调查局高级特工约翰·道格拉斯就认为,在同罪犯进行斗争中,可以确定这样的信念:在未取得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即使是那些最聪明的罪犯,也有其脆弱的一面。不论他们犯罪经验多么丰富,不论他们多么机敏,甚至不论他们是否了解警方的刑侦技术,他们都有自己的致命的弱点--只是看你在审讯中能不能抓住这些弱点,取得成功。他举了许多例子来说明这一点。
一个下午,玛丽·弗朗西丝,一个漂亮、活泼的12岁女孩,在学校班车把她送到家门口后失踪了。以后,有人在距她家10英里远的一个树木茂密、情侣出没的小路上发现了她的尸体。尸检显示她已被奸污。死亡原因是钝器创伤:她的颅骨被石块击碎。在仔细研究了案卷和现场照片之后,道格拉斯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偶然的强奸杀人案。因为玛丽·弗朗西丝外向、轻信,所以凶手得以将其诱骗到汽车内强奸。凶手将尸体抛弃在偏僻的树林里,说明他熟悉此地的环境。他觉得凶手与玛丽·弗朗西斯并不很熟,但见过面,彼此认识。他断定凶手就住在案发地区,警探很可能已同他谈过话了。他估计凶手的年龄在24岁到29岁,离过婚,有犯罪前科。根据他的经验,像凶手这样做事条理性强、有强迫性格特征的人,一般都喜欢深颜色(蓝色或黑色)的汽车,而且他的汽车一般都保养得很好。听完道格拉斯的分析,当地一位警官说:“你刚才描述的家伙很像是我们刚刚放走的一个嫌疑人,他的名字叫达雷尔·古恩·德维尔,24岁,白人,结过两次婚,都离了。他平时驾驶一辆出厂三年的黑色福特车,车子保养得很好。” 德维尔在玛丽·弗朗西丝被害前的两周,一直在案发那条街道做剪树木。警察曾找他谈过话,问他是否看到或听到了什么反常的事情。警方还对他使用了测谎器,没有发现什么可疑之处。道格拉斯对警探们说,既然没有直接,他又能够战胜测谎器,那么只有一个方法能击败他:突击审讯。审讯的时间要选在晚上,这非常重要。这样做的目的,一是一开始就让他放松心理戒备,因为晚间审讯意味着他将不会作为媒介关注的焦点而被公之于世;二是常规工作时间之外提审嫌疑人,会让他感受到警方工作的严肃性和坚定性。 道格拉斯还建议联邦调查局特工和当地警察共同参与审讯,这会给嫌疑人一个深刻印象,即政府正全力以赴对付他。他的第三个建议是:要特别布置一下审讯室。照明灯光要调暗一些,这更有神秘彩。把大量贴有嫌疑人名字的案卷盒子堆放在他的视野所及的位置。最重要的一点是,把那块从犯罪现场采来的带血的石块放在稍微偏离他视线的地方,这样在他看石头的时候得扭一下头。他的第四个建议是:审讯中不要提及有关石块的任何问题,但是要仔细观察嫌疑人的身体语言。如果他是凶手的话,他将无法忽略那块石头。 道格拉斯说:“根据我的办案经验,那些以钝器行凶的罪犯,要想在行凶时避免沾上被害人的血迹是困难的。如果嫌疑人在受审时开始顾左右而言他,你们一定要盯着他的眼睛,告诉他这样的一个事实:你们知道他身上有玛丽的血迹。”
警探们原封不动地上演了他的这套“脚本”。在警官把德维尔带进审讯室后,他马上注意到了那块石块,然后汗就下来了,呼吸也变得沉重。起初他还吞吞吐吐,拒不交待,但当警官提到血迹一事时,他明显精神崩溃了。最后,他不仅承认了玛丽·弗朗西丝是他杀害的,而且坦白了另一起强奸案。道格拉斯的经验正说明了在未能取得可靠证据的前提下,主要通过审讯方式确定犯罪事实的可能性。当然,这种可能性的前提是对案犯的行为有准确的分析和判断。在“1.28”大案中,已不可能首先获得证据然后逮捕嫌疑人。现在,经过审讯,也没有产生期待的效果,现在走到了值得对分析和判断本身产生怀疑的一步。必须立刻作出决定,是否以同样的方式和传讯其它嫌疑人。
一位指挥员从审讯现场上回来,见到闫自忠时重复了好几个人说过的话:“我看不像。”
“什么不像?”闫自忠发了火,厉声道:“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