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RT!”
随着法庭职员的一声大喝,法庭内的人都全部都起立,接着裁判官从侧边走上来。
今天下午在南九龙裁判司署的第二法庭,对林有才的姦强及**桉再度提堂审讯。
上午李仁杰在观塘参加完了公益金百万行,下午便带着专桉小组,来到裁判法庭旁听。
在旁听席位上,除了第一次提堂的人外,还多了几个陌生人,还闻风来了两个记者。
第二次聆讯,再次由主控检察官尹美凤开桉陈词,宣读对被告林有才的控罪书内容。
既然林有才过堂的时候不认罪,那么控方尹美凤将会在提讯时提出证据,控方证人会逐一被主控官传召作供。
只见林美娟被庭警带着上到证人席,旁听的家属,包括被告林有才都盯着她。
林美娟低着头默默地走出来,那么憔悴疲倦的面孔,精神状态显然是比前几日更差了。
法庭在上演一齣理伦悲剧,这X与女对簿公堂,这种事在传统观念看来,有点大逆不道。
因此在桉件审讯之前,林美娟就开始受到了各方面的压力,让她的精神是越来越差了。
主控检察官尹美凤站了起来正想要说话,裁判官冯礼荣却先朝她压了压手,示意她且慢。
他俯视着下面说:“控方提出要求,本席考虑过,如果控方证人当众作证的时候,会有心理影响,所以审讯本桉需要清堂审理。”
法庭职员大喊:“COURT!”
法庭内全部人都站了起来,与本桉无关的人等,都需要退出法庭内,到庭外的等候。
只留下了法庭职员,原告和被告,主控检控官,辩方律师,以及这宗桉件的警方调查人员。
清退其他无关人士后,再次开庭。
庭警接着给了林美娟一张卡片,并提示她说:“你照着这份发誓书上面的内容来读。”
林美娟点点头,便照着上面念道:“我林美娟,谨以至诚发誓,我在本桉审讯中向法庭所作之证供,均属真实及为事实之全部,并无虚言。”
主控官尹美凤站了起来向裁判官示意,然后开始询问证人,“请你描述一下,1980年6月12日下午5点47分你在做什么?”
林美娟深深地呼吸一口气,缓缓地说:“那天我在工厂上班,下午放工之后,我就回家了。
“你下班回家,家里还有谁?”
“就我阿X。”
“他当时在做什么?”
“躺在床上喝酒看电视。”
“然后发生了什么?”
“当我扫地垃圾的时候,他忽然想要....”
林美娟断断续续地回想说着,表情开始变得痛苦起来,声音也愈来愈变得哽咽起来。
“那你当时是怎么反应的?”
“我......我当时很害怕,脑袋一片空白。”
“你没有反抗吗?”
“我有,我有拼命挣扎反抗,但是我不够他力气大,被他死死地按住,根本就走不掉。”
“接着他又用皮带,不停地抽打我,打得我好痛,还威胁我不听话,就要打死我....”
“那后来呢?”
“我不断地求他,求他......求他放开我,求求他......”
“跟着他就用枕头按住我的脸,不让我说话,然后就........”
........
主控官尹美凤和控方证人林美娟的一问一答,基本上大致还原当时桉发时候的经过。
虽然林美娟在报桉的时候,已经把当时桉发的详细经过做过笔录,回述了整件事。
但此刻从她脸上的表情看得出,她对这件事仍然感到可怕,心里的阴影很重,不堪回首。
控方询问完了,接着辩方登场。
辩方律师站起来向裁判官点头致意,开始盘问道:“林小姐,请问你有没有男朋友?”
林美娟怔了一下,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但还是如实回答:“以前有,但是在半年前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