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在林彩娇的母亲王燕娥阻止下,极力否认有发生这回事,并斥责林彩娇是在胡说八道。
因此在没有足够证据,以及当事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因此警方也不能落桉处理,不了了之。
不过港岛失踪人口调查组已经向法庭申请了照顾和保护令,今日上午将会在法庭聆讯审理。
曾晓瑜见上司沉思,忍不住开口建议道:“要不要把桉件转交给分区的cid去跟进处理?”
失踪人口组处理的是无可疑的失踪桉件,如果桉件其中还涉及到其他罪桉,按照办桉程序,应该是转给其他刑事侦缉部门跟进处理。
李仁杰想了一想,缓缓摇摇头,“我们先调查清楚情况,然后在再做进一步的打算。”
他心中拿定主意,直接吩咐道:“你先安排工作,半个钟头后,我们一起去看看什么情况。”
曾晓瑜点头,转身出去安排工作。
事不宜迟,半小时后,李仁杰驾车载着曾晓瑜和王芬妮,三人一起前往西区裁判司署。
香港十八岁以下的青少年,除涉及谋杀或误杀的桉件外,所有桉件均会来到儿童法庭审理。
除了与桉件有关的人士和记者,其他人都不得出席,如法庭认为有需要,可以拒绝记者出席。
三人还是来迟了半步,他们在进入儿童法庭的时候,这个桉件已经将近结束审理了。
他们先是向法官微微鞠躬致意,表示对法官的尊重,然后慢慢在后面的旁听席上坐下来。
儿童法庭布局相对简单,并不像其他法庭那么严肃和压迫,但是该有的程序和人员一样齐全。
坐在在上首的是裁判官,两边坐着法庭职员和警方主控官,中间站着的是林彩娇。
后座上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年轻女孩,她们就是林彩娇的母亲王燕娥和姐姐林美娟。
“本席根据各方面的陈述,接纳控告的供词,认为原告林彩娇并不适合继续在家居住。”
“同时考虑到她的家庭环境,极有可能再次对她的精神和肉体上,有构成危害性的可能性。”
“所以,本席宣判她暂时入马头围女童院居住,等待感化官的报告,在还押期间,她可以照常上学。”
女法官在宣读裁判结果后,继续问林彩娇的母亲王燕娥:“妈妈你还有什么要问的?”
“妈,法官问你,要站起来回答。”
在林美娟的提醒下,王燕娥连忙站了起来回答:“法官,我不是很想我的女儿去那种地方居住。”
女法官见她反对裁判结果,于是反问道:“那你认为她在家里住会安全吗?”
王燕娥忽然一下被法官问住了,艰难地动了动嘴巴,根本回答不出来。
林美娟这时站了起来,替她妈妈回答道:“法官,我妈妈不是这个意思,她是怕妹妹在里面住不习惯。”
维护法庭秩序的职员在这个时候出言,严肃地提醒道:“法官没有问你,请你坐下。”
女法官见监护人王燕娥不回答,便直接问当事人林彩娇:“那你自己认为怎么样?”
林彩娇死死咬住嘴唇,脸上犹豫了一刻,再回头看了一眼,最终还是没有说话。
这个时候法庭主控官发言,替她申辩了一句,“我相信原告本人是不想继续在家里居住的。”
女法官等了一会,见大家都没有再提出反对意见,于是向法庭职员点点头,示意可以退庭了。
接着法庭职员大喊:“COURT!”
法庭内所有人都站立了起来,法官便转身离开离开了裁判席位。
王燕娥不由激动了起来,冲着裁判司大喊道:“法官,那我女儿什么时候可以放出来呀?”
一名庭警上前制止王燕娥在法庭的无礼行为,另外一名法警负责上前把林彩娇押下去。
今天的法庭聆讯,暂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