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凉风有信,秋月无边......”
一支粤曲唱家班在唱着「客途秋恨」,周围都围满了路人,或站或坐,观看这种戏曲艺术。
这一支粤曲班底是临时拼凑一起的人马,他们如果赚到钱则聚,赚不到钱则唯有散伙。
主唱禧哥是庙街挣扎奋斗了十几年的盲人歌者,只要不下雨,他每天晚上都要唱上几个小时。
每当他张开喉咙,高声弹唱的时候,传来的不仅是沙哑的悲歌,也是一种挣扎求存的呐喊。
李仁杰就坐离他们不远的新记大排档,饶有兴致地看着街头表演,一边等待着伙计上菜。
王祖儿单手托着下巴,眼睛左顾右盼周围,那一脸的青春洋溢,有一种说不出的纯真。
她根本就听不懂广东话,这种粤曲对她来讲更是如同喇嘛念经,只好安安静静坐一角了。
李仁杰收回了目光,转过头去打量她,笑着问:“你一个娇滴滴女孩,怎么喜欢去打篮球的?”
王祖儿想也不想地说:“我爸爸是篮球运动员,我自小就受到他的教育和影响呀。”
她左右看了一下,悄悄说:“其实是我不喜欢读书啦,加入篮球校队就可以少些上课啦。”
她说着先笑了,半仰起头,虽然街灯有些幽暗,依然照映得她那张清秀的脸,如此鲜明活泼。
李仁杰看着她脸,若有所思地说:“像你这种的外形条件,将来去做电影明星也是有优势的。”
她那双托着下巴的手纤细嫩滑,手指如葱段整齐,指甲颜色粉红,一点也不像打篮球的女孩。
王祖儿脸上不由一怔,“明星?”
她随即又摇了摇头,“我可没有艺术细胞,既不会演戏,又不会唱歌,怎么做明星?”
李仁杰笑着说:“林青霞也不见得有多少演技,还不是只要够靓,一样可以红遍东南亚。”
王祖儿一听,不由睁圆了眼睛,“那怎么一样呢?”
这个时候大排档伙计终于走过来上菜了,一盘盘菜都端上来,一股浓郁的香味扑鼻。
有杂烩鲜鱿、卤水生肠、韭菜猪红、煎蠔饼等小菜,咸鸭蛋配上白粥,简直是人间美味。
王祖儿在深水埗警署羁留室煎熬了半个晚上,是又冷又饿,现在已经无暇以顾其他的事了。
她面对着满枱都是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肚子的蛔虫不禁蠢蠢欲动,忍不住吞一口唾液。
李仁杰还没起筷,她先动手起来。
王祖儿始终是个活泼的少女,一旦打了话匣子,像个机关枪一样,突突地往外放。
李仁杰东西还没吃多少,废话倒是听了两车,真是不知道应该哭,还是应该笑了。
王祖儿的话题很有跳跃性,虽然牵涉很琐碎,芝麻绿豆的小事,在她嘴边也能打几圈。
少女的心思是如此单纯,心态既可爱又活泼,李仁杰也不介意细听她的那些闲言碎语。
两人在边吃边聊的时候,有一伙不速之客,在慢慢地向他们靠近过来,像是专门来找麻烦的。
李仁杰心中笑笑,脸上不动声色。
这伙人显然不是冲他来的,看那个样子是见色起意,他的目光始终定在王祖儿身上。
不过他已经很久没遇到这么不长眼睛的,倒是要看看这些人要耍些什么花样。
这群人领头的男人,脸上尽是轻佻,一身油脂飞的打扮,显得有几分浪荡不羁的派头。
王祖儿似乎感到有些周围有异常情况,便看见那人好像直奔她来的,霎时有点不知所措。
只见那飞型青年的视线落在她的面孔上,如被点了穴道似的,整个人丝毫动弹不得。
庙街什么样的女孩子他都见识过,但是这么纯情可爱的女孩子,他还是第一次在见过。
如果能够把她弄到他经营的架步做鱼蛋妹,那他的生意岂不是客似云来。
半响后,他回过神来,故作文绉绉地说:“咦,这位妹妹,我们似乎在哪里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