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5年的官司,厉害!
“那位女士没有说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导致超过四分之三的美国民众,非常愤怒,当时上任不久的美国总统老布什,直接建议通过一条宪法修正案来推翻最高法院的决定,”
“美国国会马上起草了谴责最高法院的议案,该议案在众议院全票通过,参议院仅三票反对,”
“在这样的态势下,美国国会很快起草并通过了一部新的国旗保护法案,《国旗保护法》,”
“获得自由的约翰逊得知这一消息后,觉得又到了自己出马的时候,遗憾的是,这一次,一位女士抢在了他前头,”
有些人忍不住笑,按说是挺严肃的一件事,怎么听起来忍不住笑呢。
还有,那些人,好像只是为了出风头吧。
“在89年10月30,也就是《国旗保护法》生效的当天,一位来自西雅图的艾奇曼女士,在美国国会大厦的台阶上,烧了一面星条旗。”
“艾奇曼被当场逮捕,并迅速被判违法,最后,又闹到最高法院, 1990年6月11日,美国最高法院,再一次判定艾奇曼这样在公众场合烧星条旗合法,同时又一次裁定保护星条旗的《国旗保护法》无效……”
“这样的情况下,唯一能推翻这些判决的,就只有通过一项新的宪法修正案,他们在那项判决宣布的10天后,就开始了第一次努力,但没有通过,”
“因为这个事,确实很难,美国建国200多年,这样的事也只干成过4次……”
“总之,我请教的那位美国专家最后的结论是,在美国,烧星条旗究竟是不是违法,这是一盆浆糊,因为如果闹到最高法院,那一定是合法,”
“但在下面的州,大多又是违法,最刚的是美国南方,你判你的,我做我的,弗罗里达、乔治亚、路易斯安那、密西西比、南卡罗来纳五个南方州,都明确立法保护星条旗不受各种形式的侮辱……”
顿时就有人想问,这样的事,合法吗?
周晨接着就说到了,“那位专家说,如果觉得那些南方州这样做和最高法院的判决有冲突,那么,你只能选择起诉他们,”
“然后,他提醒我注意美国的一个现实,就是美国律师的费用,那是大多数中产家庭也难以承受的,而这样一定要到最高法院才能稳赢的案子,诉讼费用更高,”
“我觉得他这话的意思,大概是说,之所以没人再在美国大张旗鼓的烧星条旗,是因为没办法承担相应的费用。”
又有人笑了。
“他还补充说,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设立国旗日的国家,并回答了我另外的几个问题,比如在国庆那天,美国,包括那些孩子,如何如何爱护星条旗,他的回答是,如果我相信他,那么就不要相信那样的事……”
“所以,我今天要跟大家谈的,”周晨靠着桌子站着,“就是这样的事,类似这篇原本让我感动,还让我惭愧的文章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