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唐人街最大的黑涩会组织是金虎帮和斧头帮。
唐重是金虎帮前双花红棍,金盘洗手多年。只是帮中仍有老前辈时常念叨唐重的好,估计引起了新崛起后浪的不满。
不满归不满,但是唐重的战绩确实让人看了内心发憷。于是可能就是不敢找劳资麻烦,转而找儿子。
另外,作为金虎帮前打手,唐重肯定与斧头帮有恩怨。说不定是金盆洗手也无法释怀的血仇,因此而盯上了迈克。
迈克故意走到偏僻角落,等两个人过来后,一拳一个小朋友。
经过“友好”沟通,迈克得知,最近金虎帮与斧头帮血拼,落入下风。帮中前辈想请唐重出山,有人觉得唐重出山会影响他们的利益,因此想通过迈克警告一下唐重。
唐人街发生的事只是一个再小不过的插曲,迈克完全没放心上。
回到仓库。
事实证明,除了斯塔克的份,多买几份早餐是对的。
仓库里的糙汉子们一个个接连醒来,也不管没有刷牙洗脸,用自来水漱口之后,抓起包子,两三口一个。
忍法.包子豆浆消失术!
索尔拿起手机,瞥了一眼,问强尼:“弗瑞的集合指令,有没有收到?”
强尼嘴里鼓鼓的,一嘴包子,点了点头,含糊不清道:“有,没说具体时间,让我醒了就回斯塔克大厦。”
“我也是。”索尔说道,扭头问斯塔克:“你呢?”
斯塔克一脸愠怒:“没有,直接打电话过来吵醒劳资。我决定迟到抗议!”
其实斯塔克迟不迟到不重要,大部分能做的事情有贾维斯安排。弗瑞最需要的反倒是天体物理学家——简.福斯特。
“这就是你的问题所在。”斯塔克拍拍索尔的肩膀。
“啊?”索尔瞪大眼睛,不知道斯塔克在说什么。
斯塔克提示道:“班纳在哪儿呢?”
索尔哈哈笑道:“别提那个弱鸡,喝两杯就不行了。”
班纳也喜欢喝酒,喝红酒,少量,以品为主。首先,他的酒量少,其次怕喝醉了把浩克放出来。最后,也是最重要的,贝蒂也来了,以班纳的性格和修养,绝对不会丢下贝蒂自己喝个聆听大醉。
所谓酒品,不止指怎么喝、醉后言行,还指该不该喝。不分时间、场合的喝酒,那叫酗酒!
昨天索尔到处找人拼酒,醉后像条毛毛虫一样在沙发上蠕动。却没看到简黑着脸,一个人打车回家。酒逢知己千杯少,对于爱酒之人,谁还没个想喝个痛快的时候呢?所以,关键不在于醉,而在于索尔醉前没把简安排好。
听斯塔克分析了几句,索尔瞪大眼睛:“我以前就这样啊。”
斯塔克呵呵道:“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你还是只单身狗呢!”
索尔挠头,转而落寞又丧气道:“我改咯……”
斯塔克用“怒气不争”的语气说道:“作为局外人,本不该多说,但!作为你的朋友,队友,我托尼.斯塔克有些话不吐不快!想想,你一千多岁,起码几百年的习惯……改?谈何容易!而且堂堂阿斯加德王储,拉轰的雷神,凭什么不是别人迁就你,而是要你改?!”
斯塔克语重心长道:“索尔,你要明白两个道理:舔狗不得好死,以及舔狗最后一无所有。”
“有时候,做人……做神不能那么死板对不对?一双鞋子,如果不合脚,何必强行穿上呢,磨脚不说,还把鞋子撑坏了。所以,你得换个思路,比如换双鞋子,把鞋子交给其他合脚的人。这对脚和鞋子来说,是一种解脱。”斯塔克循循善诱,宛如墨菲斯托附体,尽显魔鬼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