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蕾雅进去不久,外面便响起了一阵敲门声。
袁福军看了一眼猫眼,站在外面的人是酒店的服务员,于是便打开了房门。
“你好,为你提供我们的早餐。”
“这是刚才芙蕾雅小姐,让我找来的一件男士的服装。”
看到袁福军光着膀子,服务员小姐先是一愣,随即脸上恢复了职业性的笑容,声音甜美。
袁福军对早餐并没有什么兴趣,不过一听说她带来了男士的衣服,顿时大喜:“赶紧把衣服给我!”
服务员从小推车下面,取出来了一件白色的衬衫。
袁福军也顾不上合不合适,赶紧把衬衫套在自己身上。
“麻烦等一下你跟那位小姐说一声,我有事先走。”
袁福军把衣服穿好,一边交代着服务员,一边快步地离开房间,往酒店外面冲了出去。
刚才发生的事情实在太过尴尬,让他实在有些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芙蕾雅。
一直走出酒店大门,他才总算是长长地舒了口气。
在路边随便买了点早餐吃了,然后便回去学校去找林萱。
“你这是穿的什么衣服啊?”林萱一见到他,便上下打量着,脸上的表情显然有些惊讶。
“自己的衣服啊……”
袁福军不由一点心虚。
难道林萱从自己穿着的衣服上看出了什么?
“我之前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么好的衣服呢!”
“福军哥,你穿这身衣服实在太帅了!”
林萱满脸爱意地打量着袁福军。
其实袁福军重活一世,对于吃穿方面并不讲究,之前在老家的时候穿的都是以前乡下的老衣服,后来在大学里面,穿的也多半都是校服。
今天身上忽然穿了这样一件雪白的衬衫,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的精神阳光。
袁福军刚才急匆匆地从酒店里面出来,也没有注意衣服穿在自己身上是什么样子。
看到林萱居然两眼放光,也往上半身的衬衫上看了一眼。
“乖乖!”
他也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才发现穿在自己身上的居然是一件国际顶级名牌的服装。
难怪会让林萱觉得好看,单单是这一件衬衫,根据现在这个年代的货币购买力,就价值一千多块!
要知道这还是一九九二年,在这个年代就能够价值一千多块,绝对是顶级中的顶级。
之前在酒店里面的时候,芙蕾雅打电话给服务员,他也没有仔细听,没想到居然直接给自己拿了一件如此昂贵的衣服。
“福军哥,你这个样子,好像香港的黎明啊!”
这个年代就是黎明最火的时候,也是林萱最喜欢的明星。
“少在这里哄我开心,我这副德行,哪里能跟人家大明星比啊。”
袁福军苦笑一声。
“福军哥,你现在带我在学校里面溜达一圈!”
林萱居然主动过来,抱住他的胳膊。
“你说的是真的?”
袁福军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要知道在平常的时候,自己在校园里面想要牵一下她的手,她都生怕会被别人看到。
没想到今天居然变得主动。
看来自己以后还真的要注意一下形象,女生爱帅哥,就像男生爱美女一样,也都是一种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