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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养鸡养虾搞养殖(1 / 2)

男孩子们还真想抓兔子。

初春的兔子虽然不肥,可好歹有肉,回去不论红烧还是炖汤都是美味。

然而没有兔子。

王忆看着他们说:「兔子?哪里有兔子?我看你们像一只只的兔子!」

王状元等人的情绪顿时由兴致高昂转为了意兴阑珊......

没有兔子,那还是撸榆钱吧。

树上榆钱正嫩。

榆树树皮粗糙很好攀爬,有些老榆树树干还不笔直,学生们蹭蹭蹭就爬上去老高。

王忆已经习惯了这年代的学生们的活动方式,这种攀爬不算什么,学生们摔不下来,摔下来家长也没有找老师负责的。

他们只会骂孩子:该,活该!

纤细的榆树枝被扭断扔下来,女学生们便拎着竹筐子来撸榆钱。

嘴馋的会先撸一把塞进嘴里咀嚼上。

王忆也撸了一把吃,他倒不是嘴馋,他想试试生吃榆钱什么滋味。

滋味不太好,寡淡有野菜的草腥气,不过逐渐咀嚼倒是嚼出了丝丝的甜味。

对于这年代的孩子,这点甜味已经足够让他们对榆钱拥有好印象,毕竟平日里想吃糖不容易。

可天涯岛的学生们是例外。

他们平日里不缺糖,甚至他们现在都不吃硬硬的水果糖了,要么吃奶糖要么吃高粱饴、大虾酥、花生酥、牛轧糖。

正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吃着榆钱的学生纷纷往外吐:「呸呸,今年的榆钱不好吃,不甜了。」

「肯定是去年太干旱的原因,干旱了就不好吃。」

「生火烤一下试试,热的时候可能好吃一些......」

最后说话的人拿眼睛瞟王忆。

她们想点燃小炉子来看看什么样子,但王忆不允许学生擅自生火。

女孩子终究乖巧听话,看到王忆这边板着脸不回应,她们没敢自己做主去拿出小炉子来生火。

可是她们也不能不去生火,否则就显露出意图是想要玩小火炉了。

于是她们便用路上捡到的枯枝生了一小堆火,将带着榆钱的榆树枝放在火焰上烧了烧,赶紧拿出来趁热吃了起来。

火烧榆钱似乎是外岛的独特吃法,王忆没听说过其他地方有这样吃榆钱的。

这种吃法对榆钱有要求,必须得是嫩榆钱。

岛上大人撸榆钱一般不要太嫩的,因为这东西一旦温度高了比如浸到开水锅里的话,那稍微一烫就会化成一锅黄汤绿水,压根吃不到嘴里。

要跟粮食混合在一起吃的榆钱必须不太嫩也不太老,因为老榆钱又苦又涩又嚼不烂,无法下咽。

火烧榆钱的滋味比生吃要稍微好点,学生们勉强的吃了一些。

她们统一评价是:不如方便面和饼干好吃。

这样,学生们对榆钱的兴趣不那么大了,把撸榆钱当成了例行公事。

教师们见此觉得不行,祝晚安有办法,拍拍手说:

「同学们,让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比赛吧,来一场撸榆钱大赛!」

不需要奖品,只要有名次就行了。

榆钱顿时开始纷飞。

如同一场绿雪。

李岩京在树下仰头看了一会,然后徐横冲他贼笑:「李老师,你的头顶真绿啊......」

今天上山除了能撸榆钱还能捡地衣,因为前两天夜里下过一场春雨,地衣便长出来了。

地衣得是雨后才有,或者说雨后的地衣才嫩,才适合做食物。

天涯岛上特别是山上的地衣很受欢迎,因为干净,这里是石头山,地衣长在石头缝里,当然野草也是从石头缝里长出。

地衣往往长在野草的根系之间,拨开野草,便能看见一团团、一簇簇的墨绿紧贴着地面,如同木耳。

相比木耳,地衣还要更水灵。

外岛山上的地衣胶质丰富、滑嫩透明,犹如凝脂。

可能因为山地土壤不够肥沃,这里的地衣长不大,总是小巧玲珑的,跟一朵朵墨绿色的小花一样甚是可爱。

这年代的农村人对地衣很熟悉也很喜爱,它们可以熟吃,也可以生吃。

熟吃是做炒菜做包子、饺子,生吃就是凉拌地衣。

当然这个生吃也不是纯粹生吃,它得用开水汆烫一下,只是时间很短,就跟用羊肉卷牛肉卷下火锅一样。

凉拌地衣这种小凉菜适合下酒。黄有功是做这道菜的好手。

到了中午开始吃饭了,一个个的户外小火炉升了起来。

为了安全王忆买的是烧炭的,燃气小炉子对学生来说太危险了,一个操作不好要是爆炸了,那王忆一辈子都得难受。

烧炭的小炉子对学生们来说也足够新奇,主要是個小巧罕见。

这炉子操作简单,别看个头小,其实很容易点燃。

干草干松枝引燃,放入砸碎的炭块后便烈焰熊熊。

学生们围坐一团一个劲的欢呼。

教师组这边也有小炉子烧起来,黄有功先拌地衣。

凉拌地衣的方法有两种,如果用冷水的话,一定要加醋,可以起到利水作用;如果用热水的话,则不需要加。

这点黄有功清楚。

王忆拿出调料包,黄有功找了盐巴和香油,说:「我为什么喜欢凉拌地衣?这东西用的调料简单呀,我以前没钱,嘿嘿,所以下酒菜越便宜、越简单越好。」

地衣洗干净,仅加上盐巴和小磨香油,他又点了一点醋,这样一大碗水艳艳、亮晶晶的凉拌地衣就出来了。

黄有功立马招呼祝真学、徐横等人开始喝了起来。

秋渭水笑道:「就这么一道菜下酒吗?」

徐横从兜里掏出几个咸鸭蛋,满脸得意:「这也是下酒好菜。」

祝真学则带着花生米,用小炉子上的锅子炒了个花生米。

炒的很香。

学生们馋了,祝真学带了足够多的生花生米,便分给学生,让他们自己下锅炒。

秋渭水指导了起来:「一定要小火炒,慢慢炒,花生米很容易炒焦的。」

「一旦看到花生米差不多熟了立马把锅子端下来,余热便足够炒熟它们......」

很快,油香味和熟花生的香味被风吹的漫山遍野了。

教师们这边开始喝起来了。

一杯酒下肚,黄有功的脸上泛起了潮红色。

他情绪盎然,拍膝而高歌,一首不着调的渔歌响起来,自己作词:「吃地衣、吃花生米,胜似灵丹妙药哟......」

「黄老师这是吃美了。」王忆端着一盘地衣炒鸡蛋过来。

地衣炒鸡蛋是野菜中的名菜。

这东西自身除了鲜嫩、略带清香之外,没有特殊的味道。

于是它们同鸡蛋一起炒过后,花生油和鸡蛋的香醇就会被地衣吸附。

此时吃一口地衣,除了鲜嫩和脆生生外还有醇厚香味。

独特的口感和滋味滞留舌根,久不退去这种香味可以媲美红烧肉,还没有红烧肉的油腻,令人百吃不厌。

王忆跟教师们碰酒杯,大家伙随随便便的聊了起来。

学生们除了炒花生米也做了炒鸡蛋,有的是大葱炒鸡蛋有的是辣椒炒鸡蛋,还有做炖豆腐的,做雪菜炒肉末的。

当然主力还得是在门市部采购的成品小吃。

有人买了一盒午餐肉,有人买了一罐水果罐头,有人买了几张辣片,有人买了一些豆干,有人买了一块卤豆腐......

就跟变魔术一样,学生们动动手,野餐布上多了许多的食物。

学生们第一次春游野餐,而且餐饮很丰富。

他们在书本在电视上看过城里学生野餐的场景,还比不上他们现在的食物丰富呢。

所以他们快活极了,自己组织节目表演起来。

李岩京也非常快活。

他酒量不佳,喝了一杯之后便跟凑到学生堆里去抢吃的,逗弄的学生一个劲哇哇叫。

这让他更加快活,跑过来对王忆激动的说:「王老师,咱们学校的日子太好了,我从没有想过我还能过上这样的日子!」

「就跟做梦一样!」

王忆见过23年的李岩京,那时候他已经成了个小老头,孤零零的待在一座被年轻人抛弃的小岛上晒太阳。

跟现在的意气风发大相径庭。

这让他有些怜悯这小老师,便拍拍他的肩膀说:「以后学校给你在楼上分一间宿舍,你就把学校当家好了。」

「到时候娶个媳妇住在学校里,留在我们岛上,永远过这样的日子!」

李岩京兴奋的叫道:「这可太好了,王老师,你太伟大了!」

王忆笑着推开他,又跟其他人开始喝起来。

徐横问道:「我有没有自己的宿舍啊?我也准备结婚了。」

王忆说道:「肯定有,你还有一栋两层的小楼呢,你和班副都有。」

他看向孙征南:「班副,你和小祝老师什么时候结婚?」

孙征南讪笑道:「已经领证了......」

「这么快!」王忆很佩服他,「无声无息就领证啦?」

孙征南说道:「跟祝老师说过的,征求了他的意见。」

祝真学慢悠悠的喝着酒,说道:「我能有什么意见?你俩在一起正好,有人给我们老两口养老送终了。」

王状元很讲义气的过来拍胸脯说:「祝老师,我给你养老送终!」

祝真学听到后哈哈大笑:「你老婆能同意吗?」

王状元说道:「我不要老婆,我只要课本和文化!」

这引得所有老师都哈哈大笑。

徐横说道:「这孩子还不知道女人的好处,真是个傻小子。」

孙征南脸上顿时露出个回味无穷的笑容。祝真学看到他的表情。

突然就笑不出来了。

王忆喝了两杯酒后照例开始拍照片,手里的数码相机拍的满满当当。

但拍着拍着他觉得不对了,怎么有学生脸颊酡红?

他抬头看看太阳。

这刚清明节,阳光也不烈呀,不能把学生的脸给晒红吧?

或者他们在说黄段子?

这也不可能,现在的学生还是很单纯的,他们接触不到两性知识。

那么,他们喝酒了??

王忆不动声色的偷偷靠近这个小组的学生,偷偷的查看他们的会餐情况。

这帮人以王状元为首,饭菜弄的竟然挺丰盛。

他们从家里带来了菜油,有花生油、大豆油还有香油,同时王丑猫还从门市部买了一罐头瓶子的二八酱。

二八酱可不便宜。

王丑猫看着手里的罐头瓶子满脸不舍:「状元我就这次买啊,以后我不买了,我得攒钱,攒钱娶媳妇。」

王状元不屑的说:「媳妇有什么好的?吃你的喝你的,到时候还骂你,它能有火锅好?」

他弟弟皮鞋抹了把鼻子说:「不光骂你还打你,那天晚上我就看见妈骑在爸的身上打他,爸一个劲的蛄蛹,也没把妈推开。」

说着他有些心有余悸:「我妈劲太大了!」

王丑猫说道:「你们不要媳妇就算了,反正我要,娶媳妇不少钱,要是老这么大手大脚,哪辈子才能攒够钱?」

「靠攒钱,世界上女人死光了你也攒不到个娶媳妇的钱,得赚钱,明白吗?」正在切肉的王凯抬头说道。

王丑猫回答的干脆利索:「不明白。」

一群男孩子分工明确,有的切猪肉,有的在择菜,有的拿出了调味料开始准备。

还有的拿出了酒瓶子——北大荒酒。

酒瓶子是王新米拿出来的,他摇晃着瓶子得意的说:「不用急着吃火锅,咱们跟大人那样,吃之前先喝一口酒。」

「看看这酒,可好了,是我好不容易从我爷爷屋子里偷来的酒。」

「来,先喝一口,大人吃肉前都是要先喝一口酒的。」

春游有会餐,他们都带着饭盒,白酒倒进一个饭盒里,几个人准备轮流喝。

王新钊有些膈应,说道:「咱都有饭盒,干啥要共用一个碗啊?」

「连环画水浒传里喝酒就是这样。」王凯豪迈的说道。

「对,好汉们,来,我先一口干了。」王丑猫着急的接过饭盒子一仰头来了一大口——「啊tui!」

「哈呵哈呵,」他跟狗一样伸出舌头喘气,一脸绝望,「酒怎么这么难喝?大人怎么还那么喜欢说它好喝啊?」

「酒的好喝之处,正在于它难喝。」王状元郑重的说:「这是我爹说的。」

他端过碗来抿了一口,然后咂了咂嘴:「真他么难喝,你爷爷是不是买了假酒?还是先吃肉吧。」

王新米却是个小酒鬼,他已经喝过酒了,说:「酒这东西不好喝,但喝完以后可得劲了,飘忽忽的,跟成神仙了一样。」

说着,他接过饭盒来了一口。其他人在期盼着吃火锅。

土豆切片、大白菜撕开,还有大黄鱼切肉、大虾剥皮。

这都是他们跟王忆学的。

过去一个冬天王忆没少吃火锅,他们都看在眼里馋在嘴里。

这次春游有会餐,而且一个小组一个小炉子和小锅子,于是他们就掏出零钱各自买了作料食材,前来涮火锅。

这一举动还真吸引了不少人来看。因为大家伙都馋火锅。

王凯堂哥现在跟着漏勺学厨,他也看了不少,如今便像模像样的主持:

「这锅子第一次用,好好刷洗一下,要不然里面有铁沫子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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