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定,等我回去,一定帮您盯着。”马尔斯点了点头。
“好,那就说定了,你等我好消息。”
“我这边有新的证据也会传给您,对了,师兄您给我一个邮箱吧。”
“高塔内部邮箱吧,我有权限,找我的名字,高笑天,就这么说,今年高塔说有年会,到时候咱们师兄弟会一会。”
“一定,师兄再见。”
挂了电话,马尔斯乐得不行,看向孟陬:“我真不知道,这位也是导师的学徒。”
“高塔的学徒以前虽然少,但能够活到退役的,都是猛男中的猛男,高笑天也是,而且他还是极少数非传奇,但依然能够打出一片天并从惨烈的战斗中活下来的人,他甚至亲手击杀过两个传奇级的敌人。”孟陬给这位介绍的时候也是一脸的敬意:“通常来说,这种家伙在小说里有一个称呼叫男主角。”
“的确。”马尔斯觉得这位的确能够担得起这个称呼,在中东的两年,这家伙几乎天天都能碰到混沌信徒和各种军阀攻击维和部队的营地,天天看着联合维和部队从海上航母叫来打击编队炸的袭击者人仰马翻。
泰南军队打活尸也不会天天打啊,就这还能无伤回国,真的就是爽文男主角。
所以这边要等消息,马尔斯干脆就带着孟陬去超市买生活物品。
两人上了车一路到了超市,停车的时候孟陬拍了拍马尔斯的肩膀,然后指了指一旁的椅子。
一个看起来有些落魄的中年人坐在椅子上,邋遢的衣着,邋遢的皮鞋,邋遢的披肩发,邋遢的胡渣组成了这个男人外表的一切。他的左手抱着一只小猫咪,右手拿着一个吃到一半的汉堡。
“他是谁。”
“飞鸟,他的名字是飞鸟·丽·阿撒利斯,中间名是他母亲的名字,他是泰南人与四岛人的混血儿,阿撒利斯这个姓往上追可以追到旧纪元,他的先祖从大毁灭开始就一直在泰南生活,听说那位大毁灭开始时的始祖一开始还是一个巨有钱的小开,后来灵能潮起得了一个潜水的异能,天天在外海打渔,养活了不少南下的难民,也是当时新杭州的名人了。”孟陬给了个简要但还是特有意思的介绍。
“有点意思,他就这样不修边幅的吗。”马尔斯有些奇怪。
“在摇滚界很正常,正因为如此,阿撒利斯家都把他给赶出来了,他也时常在采访里说他自己是阿撒利斯的孤儿。”
说到这里,孟陬跟着马尔斯下了车:“你别看他这样,我在高塔的情报中心里找到的关于他唯一的记录是超速,为了送一个孕妇去医院,最后交通部门取消了他的罚款。”
“真是……无法想像。”马尔斯再一次觉得人不可貌像真的就是用来说这位飞鸟先生的。
“正因为他是如此的一个人,才没能发现自己的同伴是一个混蛋吧,今天晚上就是他们的演出了,希望他能给我们一个好一些的答案。”孟陬说完,扯住了马尔斯的胳膊:“我们去买冰淇淋吃怎么样。”
“为什么?”马尔斯一边问一边看向冰淇淋店。
奶油烤肉味冰淇淋?
这是什么鬼东西!
给我来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