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敌军主将就是这么想的!”经过这些年的磨砺,杨集早已不是远征伊吾国的赵括;他现在对于敌军的一些动向,只凭本能就能判断出来。
“大王,我们怎么办?打还是不打?”一旁的李大亮问道。
“突厥人自己跑来送死,若是不打,岂不是辜负了他们的一片好意?”杨集正为如何攻克范夫人城发愁,突厥人竟然出城来战,他自然是求之不得了。如果他把这两万大军歼灭于野外,不但减少了攻城的阻力,还能动摇守军的军心。
杨集想到安明所说的两个消息,让人取来纸笔,飞快的写了一封信,交给了身边的凌敬:“敬之,你立即安排一队人马,一旦敌军溃败,便跟着溃兵混进范夫人城,设法找到宗罗睺,并将他说降。”
“喏!”凌敬接过书信,跑去安排人手。
“传令下去,全军备战!”杨集拎起一只烤好的羊腿,狠狠地咬了一口,向待命的亲兵传令道:“告诉将士们,我们两刻后出发,食就在路上吃,敢胆拖延者,斩!”
“喏!”亲兵们闻声而去。
由于野狼湖距离范夫人城只有百余里,隋军士兵一直保持着随着可以作战的状态,一切都显得井然有序,所以当集结的号令响起时,将士很快就集结了起来。
这次西征,杨集虽然率领五万大军,但是由降兵组成的各支偏师尚未全部到来,他此时的兵力只有两万名隋军、两万名降兵,不过来犯之敌只有两万,杨集便安排一万隋军驻守大营,其余士兵列队出征。
杨集在出征之前认真考虑过此次西征,他觉得极有可能和兵力远超自己的突厥兵发生大军团作战,如果自己在这种大战中,继续采用以往的全军皆轻骑的战法,一定会吃大亏;即便取得了后的胜利,自身也会伤亡惨重;而且双方都是骑兵,如果敌军在关键时刻选择退缩,他也很难达到歼灭敌方有生之力的目的。有鉴于此,便把两万名隋军改成多很多个兵种。
这两万隋军虽然也都骑着马、也能在马上作战,可是他们一旦下了马,那便是配合默契的多兵种步兵战阵,既有弓弩兵、长枪兵,也有刀盾兵、跳荡兵。
至于没有系统学过战阵之术的降兵,还是以骑战为主的骑兵,他们的武器装备得到优化之后,杨集便分成了陷阵骑兵、轻骑兵、重骑兵、弓骑兵,每个兵种的职责都不一样。
这种步骑结合、多兵种作战的方式,其实是杨素所创。在杨素之前,中原主将因为担心军阵抵御不住骑兵的冲撞、来回射杀,长期采用步兵和战车、骑兵相互配合的战术。
每个军阵外面还鹿角、拒马、铁蒺藜等物;而骑兵,分别由各个方阵的主将率领部署在军阵最中间,只有打到敌方败退之时,骑兵才会走出军阵,朝着敌军掩杀而去。可是由于军阵之外有大量的障碍物,当步兵清理干净、骑兵再杀出去时,敌人已经逃之夭夭,甚至很多时候,还被重整旗鼓的敌军骑阵逐个击破。
杨素认为中原军队过于注重防守而轻于进攻的缘故,白白把进攻的主动权一直属于敌军,甚至连什么时候打、什么时候不打,都由胡人说了算;最终导致本该是大胜的战争变成小胜、小胜变成损失相当的平手。如果没有打破这个持续千多年的桎梏,那么中原军队将永远处于心理上的劣势,将会继续害怕胡骑。所以他与数十上突厥兵交战之时,抛弃了陈旧落后的车、骑、步互相护卫的保守阵法,大胆的采用骑兵突击的战法,最终取得了辉煌大胜。
战后,各大将帅受此战鼓舞,纷纷改良战术战法,使各种行之有效的新战法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冒了出来。但是再好的战阵,也要看主帅是否指挥得当,如果不能审时度势的做出正确判断,最终的结果也是白搭。
而杨集,虽然取得了一连串大胜,可他历来都是以奇谋之道为上,终究还是缺少堂堂正正大规模作战的经验,所以杨集在杨素那类老牌名帅眼中,始终还是一个初出茅庐、不能以大战相托的毛头小子。
毕竟奇诡虽好,可风险也大;杨集要是做不到正奇结合,一般也就只能打一打普通的战争,如果让他指挥那种决定国运的战争,很容易被敌方将领所利用而大败,最终导致大隋国运都会受到重创。
杨集也意识到自己的缺陷,所以他这一次,决定以堂堂正正的战阵之术去迎战来犯之敌,权当是训练自己的统帅力。
杨集身穿铠甲,手持“透甲乌金槊”站在点将台上,而他身前是千名身经百战的玄甲亲卫。
大军集结不久,一名施令官飞马来报:“大王,时间已到!”
“你们之中有汉人、有羌人、有鲜卑人、有铁勒人、有胡人、有粟特人。在几年之年,不少人与我一起杀过穷凶极恶的的突厥人,将突厥人赶出大湖区。然而该死的慕容卑,背叛了大家,他为了一己之私,再一次将突厥人引入大湖区,希望借突厥人之手盘剥大家,导致我们不久前,不得不兵戎相见。”杨集望着前方黑压压的军队,大吼道:“但是敌对的日子已经过去了。现在和以后,你们和我一样,只有一个共同的身份,那就是隋军士兵;我们共同的使命,就是把凶残的突厥人斩尽杀绝。”
不少人听了杨集的话,已经麻木的心突然间升起了一股炙热,并且随着他的话语,不断积蓄起来,久违的热血在这一刻,有一种被点燃的感觉。
杨集战槊一挥:“将士们,我们今天不灭突厥誓不还。出发!”
尉迟恭站在台下,只觉血液仿佛沸腾了一般,他调转马头,对着将士们挥舞马槊:“将士们,不灭突厥誓不还!出发!”
“呜呜呜呜……”出征的号角齐鸣,一队队骑兵和步兵列队出发,战马如潮、刀枪如林,西斜的阳光照在隋军士兵的明光铠甲上,映出一片森然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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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两万突厥精兵正向隋军大营挺进。
这支军队正是阿史那步利设的精兵,主将自然也是他了。
阿史那步利设的军队行军速度并不快,他同样要保持人马的体力,以便应对突发的战事,同时也是在等待探子的消息。
“王子!”三名骑兵探子策马而来,他们在打探敌情之时,被隋军斥候杀死了一大半,最终只剩三人逃回,一人在马背上大声禀报:“王子,我们在前方发现了隋军的主力,他们有三万余人,正往这边奔来。”
“他们也是全军皆骑吗?”阿史那步利设心中一紧,隋军箭矢犀利、威力强劲,现在兵力又比他多,如果全部是骑兵,那他只有停下来休整了。
“不是!”斥候摇了摇头,说道:“回禀王子,他们既有骑兵、也有步兵。”
“你说什么?”阿史那步利设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惊愕的问道:“隋军竟然还有步兵?你们没有看错吧?”
斥候大声说道:“我们没有看错,他们真的有大量步兵。”
“哈哈!”阿史那步利设大喜过望,他狂笑着说道:“杨集竟敢在大草原使用步兵,这简直就是给我们送功绩啊!勇士们,随我前去击溃隋军。”
虽然他的任务不是与隋军交战,而是拖延杨集,为阿史那俟利弗设调兵遣将争取时间。只要他们成功的把杨集拖在范夫人城下,那么突厥北汗庭和周围的草原就不受隋军的荼毒,同时也能帮助父汗争取到和谈判时间。但是杨集却给了他破敌的良机,如果他能把杨集击退、击溃,那么他们甚至还能向隋朝谈条件。
这个所谓的条件,当然不是向隋朝索要好处,而是减少和谈过程中难度、减少他们所需付出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