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至于此?
按他对王景辉的认知,王景辉向来做事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会决定做与不做。
像这种事在他认为,是不可能做的呀?
单说衡量得与失,五百两可以买多少个婢女,又何必花在一个卖唱女子身上?
莫不是看上了那女子不成?
可是赎出来以后,他又打算怎么做?
带着?
对此凌云唯有一声叹息,摇了摇头,这不也现实。
如此一想,救也不是,不救也不是,真是个麻烦事儿!
见他低着头一声不吭,旁边的王景辉确实满脸期待的等着他的回答,最终不得已开口追问道,“凌兄,你觉得如何?”
在王景辉的认知里,他同情卖唱的女子,凌云必然会跟他一样,一定不会袖手旁观。
也许他不知道的是五百两,是种什么概念,那可是普通百姓一家三口,一辈子吃穿不愁的数字。
要凌云用五百两去救一个陌生人,哪怕是有过数面之缘的女子,这事也绝对划不来,他也做不出。
但如果对象换成中秋节,那天的黄衣女子,一千两他也愿意。
想到此,凌云的心也软了下来,之前都是王景辉在帮自己。
如今他难得开口,更何况现在自己也有余钱,不过借他二百两,就算是给不是问题。
再者他他低头沉思,并不是舍不得钱,只不过是在为其衡量得失罢了。
思前想后,凌云还是决定将自己心中的担忧说出来,至于最后的抉择,那就要看王景辉的了。
“王兄,这钱我可以给,不过愚弟还是要劝你三思后行。”
“你若是花五百两纹银将人赎出来,之后作何打算?可有想好?”
王景辉一听,吸了一口气,眉头微皱。
见状凌云已然明白,王景辉并没有想过,后面有可能发生的一系列的事。
见他面露苦色,凌云也不好在多说,只能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行了,既然王兄想要做,愚弟必然会无条件支持你。”
随后在衣袖里取出三百两,放在他手上,“呐,这是三百两,你且拿去。”
见到凌云塞给他三张一百两的银票,当即取出一张,推辞道,“凌兄,二百两即可?愚弟这边还有一些银两…”
凌云的手拍了拍他的手,制止道,“行了,你我兄弟,没必要分这么清,以往都是你们帮我,现在我只是拿出三百两,你就推辞,莫不是把我当外人?”
王景辉急忙解释道,“凌兄,万万没有,你们亲如兄弟,愚弟怎会将你把外人看?”
“那就收下吧!”
“好吧!那愚弟就先收下,待回安州府后,再将其奉还。”
王景辉思考片刻,最终还是将其收下。
其实他并不是跟凌云客气,只是他也知道最近凌云买下了书店,今天算是开业第二天。
生意怎么样他不知,但是以他家里的书店的收入来看,一天到晚赚不来几个钱。
所以这钱,就相当于是借凌云的,打定主意回去再还他。
“不用,区区三百两,愚弟还是拿得出手,我们还是先将人赎回再说。”
“对对对,一时高兴,忘了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