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会成立一家新的服饰公司。
服饰是包括服装、鞋、帽子、袜子等等。
这个徐老板会将他现有的所有工厂作价八百万入股。
这个徐老板所有的工厂,减去债务之后,净资产肯定超过八百万的,这是经过刘浩这边会计审核过的,取了个最低估值。
另外这个徐老板还要拿出两百万资金凑成一千万。
同时刘浩也会拿出一千万入股。
算起来,双方资金投入是差不多的,甚至这个徐老板会更多一些。
但新公司的股份刘浩占有60%,这个徐老板只有30%。
看起来这个股份分配对这个徐老板有些不公平,但是这是给了这个徐老板从山寨杂牌子转为正规军的机会。
若是能做大做强,将蛋糕做大,徐老板也相信以后获得的利益要比现在多得多。
毕竟这是刘浩的个人潮流品牌,刘浩的肖像权也是算了进去的。
另外的10%的股份,是作为员工激励股份用的,其中5%是用于普通员工的,剩下的5%是留给这个徐老板的。
徐老板想拿到这5%的股份,必须要满足某些条件,将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业绩要求要达标等等。
想要马儿跑得快,不能不让马儿不吃草吧。
哪怕是画饼充饥也行啊。
公司的经营权会交给这个徐老板,刘浩方面有公司的决定权和监督权等等。
刘浩一向奉行专业的事情由专业的专业人士打理,所以不会参与服饰公司的日常管理。
想想后世的阿狸,那行业“百草枯”名声,收购一家公司那家公司就立马急转直下,一目了然。
刘浩可是深刻的吸取了教训了。
有公司的决定权和监督权等等就够了,只要能把公司捏在手里,保证不被架空就行。
刘浩拿了这么多股份,也相应的会有些义务。
比如宣传推广方面会由刘浩方主要负责,毕竟驾轻就熟了,几张专辑下来已经有了丰富的宣传推广经验,有着自己的宣传渠道,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都有人脉关系。
而这些都是徐老板所缺乏的。
有必要的时候甚至还可以请宝丽金帮忙宣传,毕竟现在刘浩和宝丽金处于蜜月期。
拍摄广告,参加各种宣传推广活动等等,刘浩必须要尽到品牌代言人的义务。
这本就是刘浩自己的产业,肯定是义不容辞。
刘浩甚至会更上心,还准备免费“创作”几首广告宣传曲帮忙宣传推广呢。
正好记得有几首挺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