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索性立在了船头,归心似箭,张本似乎明白他的意思,把船撑得飞快,日夜兼程,沿途检查的人见到是他们也都一律放行。第二天下午他们抵达了上海码头。
“总算到上海了,你说家里人不会埋伏在这儿把咱们抓回去吧?”
看到大上海熙熙攘攘的景象,闻到大街上熟悉的气息,袁明珠总算是安心了。
“这不可能,家里人不会那么没有分寸。不过咱们也得赶紧写信告诉家里平安到达上海了,给他们尝点甜头,就说我们择日回去成亲。”路鸣哈哈笑道。
“这还用咱们写信?我已经让巧手嫂回去后专程去两家报信了。”袁明珠得意道。
两人正唧唧呱呱说个不停,都在兴头上,不防顶头过来一人,二话不说,举起手中的相机冲着二人咔咔咔一阵猛拍。
路鸣急忙以手遮脸,可惜已经晚了,早被拍进去了。
二十年代末期的照相机还很笨重,自带一个闪光灯,两只手臂没有点力气,还真的没法悬空举起这个笨重的家伙。
路鸣感觉不爽,刚到上海就被人偷拍了照片,不会是什么好事。
照相的人他认识,此人是上海滩臭名昭著的骗子加无赖,姓曹名伯仁,大家都叫他不是人。
他早先还是个秀才,民国政府成立后,秀才头巾变得废纸不如,他又钻营了个时髦的差使,就是摄影。
当时会开汽车、摄影的人可都是稀缺人才,所以曹伯仁虽然人品猥琐,还是被一家杂志社相中,当上了摄影记者。
这家杂志名为:上海滩采风,是一家专门报道上海富商巨贾隐私、名流名媛丑闻的杂志,连带着也刊登一些上海各处的风景照片。
这家杂志是青帮出的本钱,目的是猎取适合的对象,敲诈那些根基不牢,没有势力的富商,还有年少不更事行为不端的富家公子小姐。
这家杂志和曹伯仁一样臭不可闻,不过因为有青帮做靠山,狐假虎威,没人敢动。
老百姓不知道个中缘由,反而被这些八卦新闻所吸引,所以杂志一直很畅销,不但在上海畅销,就连外地、外省都有许多订阅者。
袁明珠没有以手遮脸,也懒得猜测对方拍照的用意,她果断冲上去,二话不说,一个飞脚就把曹伯仁踹倒在地,然后在照相机上踹了几脚。
路鸣也没闲着,过去把照相机里的胶卷都抽出来曝光,这样无论曹伯仁拍了什么也都没用。
不过德国造的相机倒真是结实,袁明珠踹了几脚,根本都没走形,也没有看出哪里有破损。路鸣估计真想要破坏这相机,非得动用大锤不可。
“你敢打我?你敢砸我吃饭的家伙?好,小妞,你惹麻烦了你惹上大麻烦了。”曹伯仁躺在地上,一副放赖的神情大吼道。
“麻烦?什么麻烦?你说来听听。本小姐最不怕的就是麻烦二字。”袁明珠说着,用脚尖在曹伯仁虚胖的脸上点了两下。
“走吧,不用跟这种人一般见识。”路鸣赶紧拉着袁明珠跑路。
曹伯仁虽然不是东西,可是他背后的人更不是东西,再呆下去恐怕就要吃亏了。
袁明珠也不是不知道深浅的人,曹伯仁的根底她也知道,所以这次没有挣扎,跟着路鸣一溜烟跑了。
袁明珠没有跟着路鸣回他的住处,而是回自己的公寓去了。
路鸣回到自己的侦探事务所,这里面一如既往的寂寥和孤单,除了灰尘,没有什么东西期待他的归来。
他进去后,自己动手打扫了一下一个月积满的灰尘,然后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在一个干净的玻璃杯里倒了二指高的酒。
他先把酒杯靠近鼻子,贪婪地嗅着酒的香气。
他并不嗜酒,更不是很喜欢洋酒,要说喝酒他还是喜欢自己家乡自酿的老酒,不过在美国受的不良影响就是,有时他也会想念苏格兰威士忌的味道。
他靠在硬木椅子上,小口品尝着威士忌,一股热乎乎的感觉从胃里升腾而起,流遍全身。这种感觉在这个深秋的下午似乎很是惬意。
他忽然间被一股无聊的麻木感攫住了,这种麻木感正是他经常感受到的,空荡荡的办公室,没有人来访的侦探所,他有时甚至会迷失,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里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