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路明非的话,诺诺说道:“脑囊虫已经侵入她的脑部很长时间了,她再也没醒过来,脑死亡。真不知道她怎么找到我的,那么穷的一个女人,脑囊虫还把她的脑子搞得一团糟。她要跨过国境,要走很远的路,不知道路上有没有人欺负她。”
她说的时候倒是没什么表情,可能是因为时间过去了这么多年。
但路明非低下头去,装作擦鼻子抽了张纸巾,擦了擦眼角。
他一直是一个共情能力很强的人,顾谶也是。
只不过顾谶习惯了沉默。
诺诺继续道:“既然不是寄生虫携带者,一个星期后我就出院了。出院那天,老爹亲自来接我,这在我们家是很高的待遇。
他说他很高兴我没事,很担心我也为我骄傲,我是他最优秀的孩子,将来会继承他的事业。我说我不是,我只是你企业的一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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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点点头,这是她说话的风格,戳心的话说来就来,连反驳的机会都不给你。
真不敢想这种女孩还有过使劲讨好什么人的时期,哪怕那个人是她父亲。
“老爹愣了,他说不是,你怎么会是员工呢?你是我的孩子,我给了你生命,还会给你更多。我没回应他。”诺诺仰头把一整杯啤酒灌了下去。
顾谶沉默地看着她,听着那杯酒入喉的声音。
那真的是痛饮,疼痛的痛。
“生命,不是你生个孩子你就能给她的那种东西,生命,是你给了谁你就会失去的东西!”诺诺放下杯子,缓缓道:“那天生我的人死了,我却活了过来。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是陈家的55个继承人之一,我就是我,我不讨任何人喜欢,也不依靠任何人。”
她的语气那么轻那么澹,在座几人却听出了咬牙切齿。
“所以他也配来叫我回家?”诺诺冷笑,“我哪里有家?”
“原来大家都是小孩子。”路明非忽然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
可他觉得这话其实挺有道理的,所以大家才会变成朋友的啊,都那样孤独,都是倔强讨人嫌的模样,可心里还是想找个人靠在一起取个暖。
所以楚子航才会没原则地帮他;所以诺诺才会那么照顾楚子航,虽然她连这个人是谁都不记得;所以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凯撒才会追着诺诺不放;所以诺诺才会接受凯撒的求婚...
所以顾谶才会喜欢上那样一个姑娘。
路明非也喝了一杯酒,喝的不快,啤酒还在嘴里停留了一会儿,酒精好像麻痹到了心里。
……
没想到一顿宵夜,知道了这么多的事。
藏了那么久的秘密,不是该经历过什么天大的事才暴露的吗?却这么简单地在几瓶啤酒后就说了出来。
“大家聊得那么投入,我也很想附和一下。”乌鸦叹了口气,“不过我家其实还挺和睦的,我爹是流氓,我也是流氓,他很自豪地说我跟他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不过他现在年纪大了,没年轻的时候那么气盛了,经常打电话提醒我,让我出去干坏事的时候要记得穿防弹衣。”
原本有些凝重的气氛一下子被冲澹了,眼角含泪的路明非有点尴尬,诺诺也意识到自己今晚说得太多了。
既是酒精的缘故,也是那段视频把她给刺激到了,虽然当时她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
“那就敬伯父一杯!”诺诺举杯,她一下子又恢复成了那个凡事不顾忌的女孩。
顾谶端起酒杯。
乌鸦和路明非也赶紧举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