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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杜!”黄志明望见杜正辉以枪顶着太阳穴,神色激动地往前一步,抬手力劝道:“不要做蠢事!”
“黄sir!”阿杜却是面露惨笑,穿着军装,佩戴警衔,手中拿着的赫然是把警用点三八。
这是他的配枪。
“对不起,是我没做好事,让你难做,给了古惑仔们机会。”阿杜食指紧扣着扳机,再用几分力,死死将枪口摁进皮肤,大声道:“可是我没错!”
“我是兵,他们是贼,警察干掉古惑仔,天经地义!”阿杜张开嗓子,嘶声裂肺,颤抖着身体,大声吼道。
“阿杜,现在放下枪,我带你回警署,一切都还有机会。”黄志明却是猛的住脚,微微往后一退,表情惊颤的喊道。
一干O记警员们“唰唰唰”,齐齐将枪口全部抬起,现在目标情绪如此激动,顶住脑袋的枪口, 随时有可能转向他们,常年面对罪犯的一线行动部队, 每一个行动都以自身安全为前提。
而杜正辉面对二十个黑漆漆的枪口, 却表情癫狂, 如疯魔一般,大吼道:“放下枪?”
“放下枪拿什么杀贼!”
他抽了抽鼻子, 两行黄涕还是流下鼻孔,毒瘾上来根本打不住。
“我只是干掉犯法的罪犯,一群烂仔!扑街!有乜错!”杜正辉大声质问道:“黄sir, 你说我有没有错,为什么要带我回警署,我可是O记督察,O记督察杜正辉!”
黄志明眼神里忍不住泛起泪花,激动的喊道:“阿杜!”
“你错了!”
“你只是警察, 警察的任务是抓人, 不是杀人, 一个人有没有罪,法官说的算!”
“你跟我回去, 你的事, 我来扛!”
“黄sir!”
“你说, 我有没有错!”杜正辉猛的更为激动起来, 颤抖着双手, 顶住太阳穴,瞳孔里都充斥着暴戾。
黄志明坚持道:“你做了,阿杜, 人做错就要认,就像你抓的烂仔一样, 你也该认!”
“你认下来, 我还认你这个兄弟, 走, 跟我回警署, 我保你!”
黄志明眼神笃定,只要阿杜跟他回警署,他一定会救阿杜, 起码,可以向法官求情, 以公职人员为履行任务的理由,染上违禁品, 导致不良后果,法官肯定要酌情减刑,再打点一下关系,阿杜或许关不了几年。。
这时,杜正辉骨子里仿佛有一群群蚂蚁在乱咬,他身体开始疯狂颤栗,脸颊一抽一抽,眼泪,鼻涕流得满脸都是,哭嚎的跪下双膝,依旧坚定的有枪指头,跪在地上,哭泣的喊道:“黄sir…”
“黄sir……”
“我有没有错,我有没有错……”
黄志明眼神惊恐的张张嘴,旋即大喊道:“阿杜!”
“你没错!”
黄志明电光火石之间,再无任何顾忌,快步扑向前方的杜正辉,杜正辉嘴角却流露出一丝释怀的微笑,张嘴道:“sorry,sir。”
“我错了。”
“砰!”
海湾边,一记枪响。
杜正辉利用最后一丝清明,果断的扣下扳机,漆黑发亮的点三八,显然长年保养得当,一枚子弹脱膛而出,短促的声音后,瞬间洞穿脑骨。
杜正辉没有任何一点停滞,身体便侧着向左倒去,翻到在大埔木屋前。
一名名O记警员神色沉重,表情肃穆的放低枪口,海风徐徐吹过地面草叶,几只海鸟远远飞走,夕阳余晖洒落在海面,波涛声如歌,如乐。
黄志明缓缓停下脚步,站定在杜正辉的尸体前,神色有点恍惚,捡起掉落芳草地的一把警枪,无力跪在草地上,侧手翻过枪身,上面是警枪编号:HP0728。
1974年8月7号,一位警察学校毕业的年轻人,穿着制服踏入中环警署,O记长官亲手授此配枪。
黄志明指尖轻轻摩挲过枪身上铭刻的编号,深深吸入空气,悠长吐气道:“阿杜,不管法官怎么说,你永远是我心里的好警察。”
“黄sir,新街南警区的人到了。”这时一名警员收起武器,上前报告,海崖多出几辆警车,两队警员正在一位抽着香烟,穿着夹克的警官带领着上前,黄志明默默将枪收起,出声说道:“配合对方一起搜证吧,证据、尸体都带回总署。”
“yes,sir!”在黄志明心里阿杜还是一名警察,可是在其余警员看来,阿杜毫无疑问是名极度危险的罪犯,按照流程该怎么处理,必须这么处理,黄志明作为总督察也无力改变什么。
只不过,黄志明,新街警署的大批警员抵达,倒是令收到风声的烂仔们默默撤离,如果杜正辉有什么算幸运的话,唯一幸运的就是留下一具全尸。
可是当新界组长,黄志明等人在木屋内搜索到大批枪械武器,白粉,这位新界总督察当着黄志明的面,还是忍不住丢掉烟头,暴躁着骂道:“靠,死扑街,吸的这么猛,简直是该死。”
当他发现黄志明脸色不对以后,才找补着改口道:“呵呵,黄sir,这个罪犯玩的好大。”
不可否认,杜正辉的行为严重违反警队条例,并且影响警队形象,绝大多数尽忠职守的警队成员,都绝不会对杜正辉有任何同情,可怜,反而会觉得咎由自取,死不足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