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这一缕气息,许长歌来到了不远处的一片山林。
林中,天机院的陈字峰正在烤着烧鸡,香气扑鼻。
“许兄,这鸡肉贼香,过来尝尝。”
陈字峰推算到了许长歌的行经路线,早就在此处等待着许长歌了。
“你的生活很惬意啊!”
许长歌微微眯着双眼,漫步走了过去。
“还行吧!”
陈字峰嘿嘿一笑,只要不待在枯燥无味的天机院,哪儿都很舒服。
“你小子居然敢算计我,让我帮你挡住陆颜妃那丫头,有种。”
许长歌似笑非笑。
“咱们都是朋友了,互帮互助不是应该的嘛。”
陈字峰的脸皮很厚,估计刀剑都砍不进去。
“说得有道理。”许长歌坐在了陈字峰的旁边,他对吃烧鸡可没兴趣,对烧鸡的来历却有了一丝好奇:“这只鸡你是从哪里搞来的?”
“西边有一个菜园子,我路过就摸了一只,长得可肥嫩了。”
陈字峰撒了一些孜然,香喷喷的。过了一会儿,陈字峰觉得火候够了,开始吃着烧鸡,满嘴流油,脸上尽是享受和满足的神色。
“西边?”许长歌想了一下,那里不就是长生宫的药园嘛。
长生宫的药园内,一位长老正在大声的咆哮着:“那个杀千刀的将我养了一百年的灵鸡给弄走了,要是被我找到了,非把你扒皮抽筋了不可!”
咆哮声顺着清风而来,隐约间落到了许长歌和陈字峰的耳中。
“还是快走吧!”
许长歌看着正在啃着鸡肉的陈字峰,额头冒着数根黑线。早知道陈字峰这么不靠谱,他绝对不会答应陈行天。
带着陈字峰出门历练,这和带着个祸害有啥区别呢?
“别急啊,等我吃完再说。”
陈字峰享受着美味,暂时不想走。
“等你吃完了,长生宫的长老都已经杀过来了。”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许长歌可不想因为一只灵鸡,而和长生宫的高层卖了面子,太丢人了。
许长歌一脚踹在了陈字峰的身上,轻声骂道:“赶紧的。”
“行行行,你这人也太没人情味了,吃口饭的时间都不留给我。”
陈字峰委屈巴巴地说道。
许长歌无奈地摇了摇头,朝着玄雨州赶路。
玄雨州,某个地界。
一个穿着朴素袈裟的和尚正在化缘,他不求金银珠宝,只求一碗清水。
和尚叫做书勤之,承载着阿修罗的因果。以前的书勤之尽量远离人群,不想给他人带来了灾难。
后来书勤之前往无尽荒漠的古刹,与老和尚修行了多年,可以压制得住阿修罗的因果。
老和尚曾说,只有历经红尘劫数,感悟人生悲苦,才能真正做到大彻大悟。书勤之化缘,便是修行。
化缘数月,愿意给书勤之一碗清水的人家很少。有的人好心,也有人爆着粗口地驱赶。
某一户信佛的地主豪绅,本想给书勤之一顿像样的斋饭,并赠送一些金银,可是被书勤之拒绝了:“小僧只求一碗清水。”
“真是怪和尚。”
地主得知门口来了一位奇怪的和尚,决定亲自出来见一见。
地主问道:“小和尚,一碗清水只能解渴,为何不多要一些斋饭呢?”
“一碗清水,便足矣了。”
书勤之双手合十,虔诚一拜。
“给你。”
地主亲自端着一碗水,递到了书勤之的面前。
“多谢施主。”
书勤之喝完了这碗清水,道了一句谢,转身就走。
“怪和尚。”众人见此,不明所以。
从那以后,某地出现了一个怪和尚的消息,慢慢传到了玄雨州的各地。
书勤之没有目的地往前行走,每当碰到一户人家,都会上前讨一碗水喝。
这一天,深山丛林之间,书勤之路上碰到了一个人,他和以往一样上前化缘:“施主,能否给小僧一碗水?”
这个人穿着黑色的长衣,恨不得将整个人都隐藏到黑暗之中。他神色紧张,看起来是在防备着什么。
“小和尚,一边儿去。”
男子没空理会书勤之,眼神凌厉地打量着四周。
突然间,一道寒芒从深林中闪出。
一支飞镖刺向了黑衣男子,杀意腾腾。
黑衣男子立即躲避,手中出现了一柄长刀,将暗器飞镖的轨迹改变了,打飞到了一边。
嗖!嗖!嗖!
随即,又有数十道暗器灵宝从不同的方向出现,黑衣男子运转着体内的灵气,竭力抵挡。
由于书勤之和黑衣男子靠得很近,有不少的暗器杀向了书勤之。
“真是麻烦。”黑衣男子暗骂一声,他可不希望有人因他而死。
于是,黑衣男子闪身来到了书勤之的背后,将众多的暗器全部接住了,并且恶狠狠的警告道:“小和尚,你要是不想死的话,待会儿听我的话。我让你赶紧跑,你就不要回头,死命地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