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后世的某个时刻,随着津门掉出榜单,gdp最高的十大城市里北方仅剩帝都一地,“北方的经济发展为何大幅落后南方”再次成为了社会上最热的讨论话题之一。
没办法,从数据上来看,不管是面积还是人口甚至是矿产资源,北方十六省其实都比南方更有优势;但即便是这样,后世北方的gdp总量,却只占全国的35%,而南方却高达65%――二者之间的gdp总量对比马上就要达到了1:2这个夸张无比的数字。
虽然说gdp并不能代表所有问题,但这个数字背后所对应的“资金放置单位时间杠杆系数”,却与地区资金流动性息息相关,更与大众的收入、经济生活有着相对紧密的联系,因此由不得大众不关注。
对于这个问题,网上有许多看法,
有人说,这是南北之间的地理物流环境差异所造成的的,毕竟南方的水运和海运更为发达――不管是内循环还是外循环,那一条条运输成本更低的大动脉,总归更能繁荣经济不是么?;
有人说,这种经济重心南移是气候环境差异造成的客观规律,并将历史时间线往前拉到了两汉隋唐时期――就算当今,东北的年轻人大量涌入南方,差点把三亚和版纳给挤满了,这还不够说明问题么?
有这是营商环境的差异造成的,毕竟作为华夏经济的三驾马车,一旦在“投资拉动”这块乏了力,经济怎么会好的起来?――君不见“投资不过黄河岸”、“投资不过山海关”这些话都已经烂大街了么?
就连彭x社也就这个话题得意洋洋地发了篇文章,将这种经济差异归纳于“市场经济模式的胜利”,并且再次把西方社会的那一套拿出来大吹特吹。
嗯……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你身边有一个稍微对新华夏经济史有所了解的朋友,而他又不打算忽悠你话,
那么他一定会告诉你,上述的巴拉巴拉,除去彭x社完全是在瞎扯的之外,其余的虽然不能说错,但放在当今华夏这个具体研究对象上,却只不过些浮于表面的皮毛罢了――很简单,即便你懒得去翻那一大堆新华夏经济史资料,但凡你肯稍微花点时间和精力去了解和总结对比太原(内陆北)、合肥(1/2北,1/2南)、南宁(沿海南)这三座其实更具有泛地域特点代表性的城市,你就知道原因了。
总之,造成南北经济差异的深层次主观和客观原因非常之多,但是不管从哪个维度去深入剖析……南北之间三农土地流转政策的差异,却永远是一个绕不开的源震点。
………………
在一般人看来,不管是什么方面,华夏各地的政策应该是基本一致才对;
但实际上,就三农土地流转政策而言,南北双方的差异特别大,大到能让亲身体验过的人直接怀疑人生。
事实上,如果你把时间线往前拉到八九十年代,就会发现这是一个水特别深的玩意――在所谓的南北经济大博弈过程中,土地流转是双方博弈的核心阵地之一。
首先讲个简单的故事:
不管后世的城市面积有多大,建设的有多漂亮;首先我们必须明白一个现实――那些城市有小到大扩建的用地,
基本上都是周边农村的,属于村集体资产(这点非常重要),而事实上,后世的一二线城市中,在村集体土地上扩建出来的面积,甚至占据了城市总面积的70%以上!
2001年,作为华夏的中心,帝都那边尚是一个妥妥的大农村模样,于是在综合考虑下,即便是当地村委一直在做思想工作,但某位东莞的商人还是打算跑到帝都周边去建厂。
没法子,这时候的东莞工业用地的土地租赁费用已经涨到了13元/平米/月,一年下来就是将近150元/平米――虽然按10年租约来计算的话,对应的建安成本也不止150快了,但是他觉得太贵了。
等到了帝都城边,商人瞧中了某村的一块荒地,一询价,对方报价……10元/平!
商人一听,哟呵,可以啊,没想到帝都这边的租金这么便宜!
正自高兴间,对方补了一句――10块钱/平/天!
商人一听,合着这是300块钱/平/月啊,这一个月的租金都抵得上在东莞那边的两年了;就算在帝都这边建厂有千般好处,光光租金这一块,就足以把所有的好处全盖过去了――况且在帝都建厂也未必有那么多好处。
于是他试着讲价:5块钱/平/天好不好?只要把价格降下来,我跟你签20年的租约!
孰料对方一脸鄙夷地看着他:想得美,想签20年?知不知道这这附近的村能拿出来建厂的地就这么点了?
10块钱/平/天!租约最多签10年,爱租不租!
多少人求爷爷告奶奶都拿不到这块地呢,你不签有的是人排着队在后面等着!
而且忘了告诉你了,签约后,这块土地的使用权虽然归你,但同样的你要承担起这块土地的环境费用,什么绿化啊、排污治理啊之类的费用,你自行支付!
商人傻了,在东莞那边,正常情况下自己只需要支付租金就完了,哪里还需要承担那么多额外的费用?
于是乎,即便是商人非常想在帝都周边开厂,但租金太高,他实在不想冒那么大的经营风险,于是只能乖乖地回到东莞去开厂。
………………
看了这个小故事,可能有些人会说,北方太没服务意识了,那些村集体也太没有长远眼光了,一天到晚只会盯着那一丢丢点租金――人家过来建厂,把当地经济盘活起来,不是比什么都强么?
嗯……
我只想说,事情没那么简单。
你必须明白,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北方的村集体能流转出来的土地面积总共就那么点,一个村甚至可能也就有个二三十亩,在土地资源如此稀缺的情况下,他怎么可能把自己的租金降下来?
同样的,北方每个村集体能够流转出来的土地面积就这么点,压根指望不上能让其发挥土地红利的规模效应――你凭什么要让人家在没有特定需求的情况下,牺牲自己的直接利益,去换取一个莫须有、甚至压根不存在的长远收益?
真以为那些村集体不需要向村民负责啊!?
你想了想后……
诶?
不对啊!
两广地区,以及珠江三洲那边的工业土地不照样是那些村集体流转过来的么?
怎么那边的工业用地资源那么丰富,都是动则几平方公里甚至十多二十平方公里连成片的,换成北方,却一个村就只能流转出二三十亩的工业用地来了?
恭喜你,点出问题的核心了!
………………
要回答上面的那个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一份文件――那就是于1998年制定完成,1999年1月正式实施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际上还有一份1989年《土地保护法》,但为什么不放在这里一起说,大家看完本章后自行脑补。)
从名字上就能知道,这是国家为了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开始在各地界定和划分“基本农业用地”,并对这部分耕地进行严格保护所出台的政策文件。
文件一出台后,由于基础农田厘清的非常严格,导致各地农村最终能流转成工业/商业用地的,也就只剩下“农村建设用地”,以及部分荒沙地了(其实山林湖泊也能流转,但是那些地段压根底就不适合用作工业/商业用地,再加上又有其它法律限制着,因此在这里不予探讨。)
想想看,就算是村民全部愿意搬出去,但一个村子里,能够流转出来的建设用地又能有多少?――要知道,由于改革开放后,北方大部分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比较滞后,乡镇企业数量也比不上南方,因此大部分村能被叫做“建设用地”的,也就只剩下宅基地了(所以猜一猜为什么现在农村里的房子不能超过三层?)。
也正是因为如此,自1999年起,北方这边由村集体流转出来的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一直处于极度稀缺的状态――除非是上级特批或者协调(也就是所谓的拿指标),否则要想拿到一块合适的工业用地,真的要看运气,而且租金成本也远比南方要高得多。
正是因为如此,北方的企业才会呈现出“一切跟着指挥棒走”的态势,对于上级的服从性,也远比南方企业要强得多――毕竟作为一个实体企业,如果连合适的建厂用地都拿不到、稳不住,你还谈什么发展,谈什么壮大!?
………………
而南方呢?
很不幸,作为改革开放后最早对外开放的交流窗口,在《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出来之前,集中了出口制造业的两广地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早就把符合条件的土地更改性质了――也就是说,等到条例出来的时候,些土地早就已经是农村建设用地了,到处高楼林立,根本划不成基本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