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呸,我才不姓兰,我怎么能跟小师弟的姓?”
兰迪想了想,“要不你姓曾?”
“这本来可以的。
可是曾山长给我起名字的时候,并没有给我赐姓曾,我怎么好继承这个姓?那曾大人的家产要不要分我点儿?”
阿花难得说了个不好笑的笑话,然后一指自己的脑门,“我是天生的大王,当然姓王。”
“那你叫王虎?还是王小虎?”
“我已经不是老虎了,巴不得摆脱老虎的身份,怎么还能叫虎?”
“那你到底叫啥啊?”
“我当然要取一个威震天下的名字,所以——”
兰迪按阿花自己起的名字写好了推荐信,交到阿花的手里。
不管外人管他叫什么,兰迪还是管他叫阿花的。
“阿花你将来在军事学院毕业了,是不是就可以到阿拉斯加去当军官了啊?”
“我才不去阿拉斯加,也不跟着你干。我当老虎的时候,最敬佩的,是你的兄弟石远,我要跟着他去打仗。”
“好,我自己将来也要跟着他打仗呢,你将来一定能成为一位著名的将军。”
“著名不著名的,我倒不在乎。
我最怀念的,是咱们刚出山的时候,我在西域一路跟蛮人战斗,顿悟人生的经历。
将来要是打下了江山,我一定申请去西域镇守。.
西域要是再有蛮人作乱,我见一个杀一个,保卫大夏的西陲永远安宁。”
阿花在当老虎的时候,一直谨遵曾山长的教诲,几乎没有杀过人。
只是在兰迪刺杀鹿先生的时候,不得已一掌拍死了鹿先生这个毫无争议的大反派而已。
如今成了人,说起将来要镇守西域,却是杀气腾腾。
阿花这个想法已经是个十足的人类。人类本来就比魔兽更擅长自相残杀,死在人手里的人比死在魔兽爪下的多多了。
兰迪掏出几张回城券,一袋子金币,“阿花你去羊城,先拿着这个,等到了城市自己买个储物戒指。”
阿花连连摇手,“小师弟你给我写封推荐信,就足够了。我现在又不是你的宠物,怎么能拿你的钱和东西?
我是圣级,还怕挣不到钱?
放心,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会去打劫老百姓的。嘿嘿,最多打劫山贼土匪。
我要从零开始,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开创我的事业,这就去也。”
阿花把推荐信揣进怀里,向可可一躬到地,“多谢可可姐的仙酒,我会一辈子记住的,有空我会来看你,再见。”
阿花拒绝了兰迪给的回城券,踏空而起,直奔东方去了。
宠物长大成人,现在自己去闯世界了,兰迪一时间心里有点空落落的,还有点担心。
想起阿花毕竟有圣级的本事,比自己刚出江湖的时候初始条件强多了。
听阿花的话茬,显然也不是死心眼。
身为圣级,打劫强盗什么的为民除害,顺便发财应该很容易,倒是放心了不少。
送走了阿花,兰迪一伸手,从史蒂夫的尸体上拔出霜之哀伤。
“我来看看,这柄著名的邪神之剑,属性是什么样的。”
大德鲁伊连忙阻止,“别!传言这柄剑里封印着无数的冤魂。
装备过这把剑的人,有一个是一个,后来都被剑蛊惑,成了大魔王,你可不要冒险尝试。”
晚了,兰迪已经解绑了重剑,顺手绑定了霜之哀伤,将邪神之剑握到了手里。
瞬间,无数杀戮、阴谋、邪恶的念头充斥了兰迪的脑海,兰迪右眼一下子变成了暗金色,一股魔王的邪恶之气散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