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该怎么运回去。”
大卫也在考虑这个问题,想了一圈,还是没有什么头绪,索性把问题抛出来,让大家给点建议。
“你们有谁要吃这个肉么?砍下来一点,剩下的也只能就放在这里了。”
查尔斯上前左右观察了一下,确实比较难运输,而且道路也不允许车辆通行,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丢弃,大自然是公平的,很快在生态环境之下,这具庞大的尸体就会成为别的动物的食物,然后只剩下骨架,随着岁月的流逝,逐渐腐朽,成为的大地的养分。
“这样吧。”
李斯科提出了一个建议,既能收获战利品,又不会太难以运输。
“谁要吃肉就砍一点,我们把头带回去,做成标本,这么大的野猪也是很难见到的,放在家里也很有气势。”
“好,”
“就这么办,”
看到大家都同意了这个建议,大卫就开始动手了,先是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剥离着野猪皮肤外面的泥土,挖着挖着,还能时不时掉落出来一个子弹出来,这都是刚才开枪的时候陷进去的。
因为体型太大,再加上日积月累不断的往身上增加淤泥,光是脖子旁边的泥土都挖了很久,雷特和公鸡和别的牛仔也开始上手了,在一行人的努力下,速度加快了不少。
剥离完泥土之后,就是砍头颅的时候了,三个人拿着长长的开山刀,一下一下的在肉上剁着,飞溅的血液让三个人的身上都染上了鲜血,红彤彤的一片,而其余人都拿着自己的武器,守候在四周,生怕血液的味道会招惹过来其他的野兽。
虽然这一块基本上是野猪的地盘了,按照动物的习性,没有猛兽会贸然进去别的猛兽的地盘上,发生争斗,但是饿极了的野兽哪有什么理智可言,最起码的狼群是不在乎这些的,对于群体数量比较多的它们来说,只有食物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野狼的嗅觉也是十分敏感的,为了避免受到野兽的袭击,大家都提起了十二分精神。
砍肉的几人也加快了自己的速度,饶是几个人一起工作,等把整颗头颅全部砍伐下来,也是十几分钟之后了,大卫找了根粗壮的树枝,用随身携带的绳索绑起野猪头,几个人合伙,往山下走去。
一路上担惊受怕,但好在有惊无险的回到了停马的地方,大家不约而同的加快了脚步,等上了马,往下走去,快到牧场附近了,才松了一口气。
“哇。”
茉莉和凯瑟琳因为担忧的原因,从大家离开了以后,就一直在牧场门口守候着,看到一行人回来了,先是从远处数了数大致的人数,没有出现少人的情况,才松懈了下来。
随着众人的靠近,三个人身上血红一片的样子还是吓到了她们,在解释清楚了之后,才明白了是野猪的血液。
最后才把注意力集中在了野猪的头颅上,这几乎是她们见到过最大的野猪了,众人合力放下来,她们绕着四周观察。
“獠牙就给查尔斯和雷特吧,最重要的攻击是他们击中的,我就不要了,头颅你们看谁想要,就自己去处理成标本,放在客厅可是一个很好的标志呢。”
李斯科回到了熟悉的牧场,才感觉自己浑身好像脱力了一样,猛地松懈下来,只觉得一阵阵疲惫感袭来,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洗个热水澡,把浑身汗渍渍的感觉洗去,最后再躺在被窝里好好的休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