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关键的是另一个对赌条款,三年后或者五年后,金典行承诺,以约定的价格从壳公司手中收购瓦歌矿业,比如收购金额不低于十亿罗元。
我暂时假设一个方案吧。让金典行与壳公司签对赌协议,让金典行代为经营瓦歌矿业,承诺每年分配的的净利润不低于五千万罗元,三年后以十二亿罗元的价格收购瓦歌矿业。”
曼曼已经拿出了纸和笔在记录,此刻放下笔道:“这怎么可以呢?等于是我们通过金典行花了十三点五亿罗元买下了瓦歌矿业,用得着这么麻烦吗?”
曼曼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这么做岂不是太吃亏了!原本几里国要重罚瓦歌矿业,可以让这家公司直接破产,现在的瓦歌矿业哪里还能卖这么多钱?
罗柴德摇了摇头道:“假如没有几里国政府的处罚压力,你以为伊卖雷集团会放弃瓦歌矿业吗?按东国话说,这可是一只会下蛋的金鸡!我所制定的,是让各方都能获利的方案。”
华真行:“金典行可没有这笔钱。”
罗柴德:“接下来就是方案的第三步了。金典行最终其实可以不花一分钱!而你们现在立刻就可以正式代管瓦歌矿业……”
华真行:“我打断一下,刚才说的对赌协议,难道不需要担保方吗?”
对赌协议未必一定需要担保,因为理论上就存在对赌失败、协议中止的可能。可是华真行已经听出来罗柴德的意思了,罗柴德显然就是想让那家壳公司的股价上涨,而且有前后两波涨幅。
这就需要可信的业绩预期配合了,所以要用那份对赌协议去保底。假如有第三方提供担保,而这份对赌协议的存在,又能化为内部消息流传出去,罗柴德就有很大的操作空间了。
连娜说道:“福根基金会可以提供担保。”
曼曼又问道:“金典行为什么最终不花一分钱?”
罗柴德:“方案的第三步,是所有计划的倒数第二个环节,我还没有来得及跟连娜女士沟通。常规的思路,其实可以有两种方案。
第一种是金典行完成对瓦歌矿业收购,但是可以暂时不支付收购款,让壳公司将这笔收入挂应收账款,但这终究回避不了担保责任的问题。
所以我建议采用另一种方案,让金典行发行公司债券,筹资用途就是用于收购瓦歌矿业。只要收购完成,收购款也支付完毕,福根基金会的担保责任也就解除了。
从这个时候起,瓦歌矿业就与这家壳公司以及伊卖雷集团再无关系,完全属于金典行。壳公司的任务也就正式完成了,利润也全部实现了。”
华真行:“金典行发行公司债,能发得出去吗?”
罗柴德:“能,肯定能,因为筹资用途是收购瓦歌矿业。只要瓦歌矿业在金典行代管期间经营情况良好,被证明是一块盈利前景巨大的优质资产,公司债的评级就可以很高。
至于承销和发行方面的事情,我可以找人帮你们解决。我建议发行米金债券,因为瓦歌矿业的主要产品是铜和铝,这既是战略资源也是国际大宗商品。
按现在米金超发的规模,国际大宗商品对米金的价格将会长期上涨,也就是米金贬值,米金债券也会随之贬值。”
华真行:“发行米金债券,米金贬值,实际还本付息压力就会变小,你是这个意思吗?”
罗柴德:“可以是这个意思,也可以不是这个意思。公司债券期限可以是三年,也可以是五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
就算你们真打算花钱收购瓦歌矿业,通过上述这一系列步骤,也能把付款日期推迟到六至十年后。
债券是能在二级市场上市流通的,你们可以先正常兑付一、两年的利息,然后让金典行的经营出点问题,导致利息支付延迟什么的,优质债券便会沦为垃圾债券,你们便可以低价回购。
假如回购的钱也不想出的话,可以干脆让金典行破产,破产前搞次债务重组,将瓦歌矿业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这是方案的第四步,也是最后一步,时间是六到十年后了。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付出的成本,可能只是一些财务顾问与律师费用,还有最后一、两年的债券利息,数额并不大。
而且这些成本,很容易就提前赚回来了。哪怕不算瓦歌矿业在这几年的开采利润,在方案的第一步和第二步,通过壳公司的股票操作就能获利。
按照这套方案,参与各方包括在座诸位,都能发一笔财。等到六至十年后,你们将白得瓦歌矿业,甚至不用花一分钱。而到了那个时候,很多事早就与我、与伊卖雷集团无关了。”
曼曼听完之后直眨眼睛,而华真行则眉头紧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