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本身家里就有钱,靠着钱,吸引了一群小混混跟着他到处横着走,有时候,犯了事情,家里也能够摆平。
毕竟,家中本来就有钱,一家大公司,自己的两个哥哥也都有出息,自己根本就不需要努力奋斗。
哪怕是亲爹也逼着他去公司上过一阵子的班,最终,他还是喜欢这样带着一群小弟走街串巷来的有意思。
他喜欢当老大的感觉。
天禾这个人,在这一片之所以这么有名气,是因为其他的混混,说白了都是要混口饭吃,都需要糊口。
可是他不是啊!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赚钱,他就是为了威风罢了。
家里有的是钱,他也只是撒钱,可没有从小弟那里克扣什么金钱。
加上这个人为人狠辣,出手的时候,甚至把人打残都是小事了。
因为家里有钱,有背景,所以,他还真的不怕闹大了。
眼前的这个女人,他一眼看去,就被吸引了,太有魅力了。
那种感觉,就好像,这个女人就应该是自己的,至于她身边的男人,那是谁?
对于天禾来说,根本就不是什么事情。毕竟,天禾的目光,已经完完全全的锁定在了陆云遥的身上。
之所以,天禾在这一片混,也是有说法的,第一,这里是老城区,人头混杂,却也是人最多的地方。在这里混,带着一群小弟,看到的人更多,更加的威风。
他就喜欢那些人看到他的时候,眼里的那种畏惧。
第二,老城区嘛……真正的大富大贵,也很少在老城区住,所以,住在这里的,也就是一般的平民,得罪不了多少人。
在这里,他打死打残家里都能解决。
毕竟,他们家,也不是真的能够所有的事情都能解决,有些大佬,他也得罪不起的。
但是,想到能够在路边的大排档吃饭的人,怎么样也高端不到哪里去吧?
所以,他到了现在,的确是盯着陆云遥,眼神里,带着一抹贪婪。
尤其是看到,陆云遥看着身边的男人,正露出笑容的时候。
那种笑容,让他迷醉,而看着身边的男人轻轻的抓着陆云遥的手,那亲昵的样子,更是让他心里没来由的多了一丝怒火。
他觉得,自己的女人被抢了。
“该死的混蛋!”天禾冷冷的说道,随即,看了一眼手底下的人,指了指陆云遥那边道:“走,跟着哥们过去,和那个兄弟认识认识!”
他的眼里,带着一抹冷意,他都已经想好了,先和林逸交朋友,对方不管答不答应,都是朋友了。
因为,他身边人多,对方没有办法拒绝。
然后,带去会所,把这个男的灌醉,带走这个女的,这种事情,他干的多了。
甚至,他可能给一点钱,就把那个男人给摆平了。
这一刻的天禾,想到这里的时候,露出了一抹冷笑,随即,面带笑容的走到了林逸和陆云遥的面前。
“我能坐下来么?”看着林逸和陆云遥,尤其是陆云遥,近距离的观察之下,他的眼神,几乎是直视陆云遥的,那眼神里,多了一抹兴奋。
他看着陆云遥,几乎连看都不看林逸,在他看来,自己身后带着一群人,那虎视眈眈的样子,那男的都应该吓尿了才对。
“滚!”可是,回答他的,却是冰冷的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