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座山,住着金角银角大王,山中最为张狂,这一点也不夸张……”
沈浪顶着快中午的大日头,一边在街上闲晃,一边哼唱着一首穿越前的歌。【注:歌名《金银》】
“……肆无忌惮,去为祸平民百姓……把你们收进瓶中,封住你的嘴……有位孙行者,仿佛要将他们掀翻……金箍棒正劈开黑暗,向他们逼近,火眼金睛仔细观察,谁曾互相莅临……
“都是误会!太上老君堆着笑出场……别忘了,你陷入法宝时,他可没来叫停。
“他眼中,金银是他童子,你泼猴才是妖精……”
虽然心里膈应,但有些事情,毕竟只是耳闻。
连张图片都没有,也没亲眼见着受害者的惨状,沈浪的不爽不适,其实来得快,去得也快。
哼了一阵子歌,感觉心情就好多了。
仔细想想,浪哥我今天才是第一天上班,还不是正职捕快,只是个临时衙役、捕快跟班,就跟协警差不多,有什么资格自视为执法者?
浪哥我当衙役,不就是为了混口饭吃么?辣么认真做什么?
再说了,我又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大楚朝廷都不心疼自家百姓,放纵权贵草菅人命,我一个举世无亲的异界人,有什么必要在这里义愤填膺?
我已是二十多岁的社畜了,虽然逆生长变成了十七岁的少年,但不至于心性也像个真正的少年郎一样,被少年人爆棚的荷尔蒙影响控制了吧?
我小时候是有想过当大侠,可那不是年纪还小吗?
大了不就知道了,大侠什么的,根本不存在么?
小时候也是很喜欢孙悟空,可强如孙悟空,面对那些如来的小舅、菩萨的坐骑、观音的金鱼、弥勒的弟子、老君的童儿、甚至南极仙翁家养的鹿,不一样是无可奈何,最后只能是面上嬉皮笑脸,苦水都往肚里咽,最后干脆也挤进体制,大家一起以和为贵么?
就像祝虎说的那样,世情如此,世道就是这样,小人物又能怎样呢?
不同流合污,就已经对得起良心了吧?
心里是这么劝慰自己的。
可不知不觉,他还是一路晃到了枪匠铺子前,然后鬼使神差地走进铺子里,对掌柜叫道:
“掌柜的,我订做的那两把枪,什么时候能交货?”
“是沈公子啊!您订的那两把枪,可是加料的精品,没有半个月功夫,怕是做不出来。”
“就不能再快一点吗?”
“哎呀,沈公子恕罪,半个月已经是最快啦!您是做官差的,将来要抓贼杀贼,那手上的家伙肯定得做到最好。咱总不能随便糊弄两下,给您弄两枝残次品吧?那样的话,坏了小老儿招牌事小,坏了沈公子您的性命……哎哟,公子恕罪,小老儿失言了。”
“没事儿,掌柜你说的也是良心话。不过我真觉着半个月实在太久了点,要不您催催师傅们,请他们加班加点,帮我赶一下工?”
“啧,连夜赶工的话,倒也不是不行,只是……”
“只是什么?只要质量没问题,外观糙一点也无所谓。我不求好看,但求好用。”
“跟外观糙不糙没关系。不过小店的师傅们都各有任务在身,要连夜赶工的话,小老儿只好亲自出手。这一来……就得加钱。”
“没问题,您看加多少合适?”
“二十个银元,七天,保证把两枝质地精良、外观精美的好枪交到公子您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