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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叶巧啃着一根鸡腿,瞪大了眼睛,说道:“以前我习惯了吃西餐,觉得很好吃,但是现在看来,中餐比西餐更加美味呢!”
“那是当然啦。”白夜笑道:“华夏老祖宗,研究美食文化,几千年了,而欧美那些国家,发达起来才两百年,饮食文化底蕴,能一样吗?以前你应该是没有尝过真正高级的中餐。”
“也是。”叶巧点了点头,说道:“我在英国读书好多年了,习惯了吃那边的食物,就忽略了咱们国家的美食,肯定不比那边的差啊!”
“对啊。”白夜微微一笑,说道:“就比如咱们现在吃的这种**,白切油鸡,首先鸡要从小油鸡养起(当年虽然没有洋鸡、土鸡之分,可是讲究吃鸡,要用腿上有毛的油鸡才能肉嫩汤鲜),不但要用特别饲料,听说还要喂酒糟,喂草虫,鸡肉才能鲜美活嫩。鸡龄以十六个月到十八个月才算适龄,鸡的胸颈间有一块‘人’字骨,摸上去软而有弹性,就恰到好处了。‘人’字骨一硬,肉就发柴,只能吊汤而不适于做白切鸡啦。”
“六子当年就最喜欢谭家菜中的这道白切油鸡。在他看来,白切油鸡味道之鲜美,肉质之肥嫩,是他吃到过的所有鸡菜都无法比拟的。”
“还有这样的历史啊?”
叶巧和苏橙都好奇的听着白夜讲这些菜的历史典故。
白夜见她们俩都挺感兴趣的,就多说了一些。
谭家菜真正兴盛于民国时期,传人谭篆青,生于京城,宣统年间任邮传部员外郎,辛亥后任议员,后又在各部局任闲职,成了时代大潮边缘的闲人。闲人不闲,他与父亲一样,精于膏粱,每每与旧友诗酒酬唱,盛宴常开。渐渐,坐吃山空。到无法维持时,便悄悄承办家宴,以变相营业补贴家用。谭家菜从此声名远扬,文人、官僚纷纷以重金求谭家代为备宴。
据《四十年来之bj》记:“耳食之徒,震于其代价之高贵,觉得能以谭家菜请客是一种光荣。弄到后来,简直不但无‘虚夕’,并且无‘虚昼’,订座往往要排到一个月以后,还不嫌太迟。”
这一阶段,有三家私房菜饮誉京城:军界的段家菜(段祺瑞),银行界的任家菜,财政界的王家菜。“但一碰到谭家菜,无不望风披靡,纷纷偃旗息鼓,让谭家菜自个儿独领风骚,传遍遐迩。”
说着谭家菜的历史,白夜也说了下桌子上摆放的菜肴:
“就比如这道菜,叫做罗汉大虾,亦称两色大虾,一虾两吃,双色双味。这道菜,难就难在两种烹调同时进行、同时完成。虾之前段左以葱姜丝煎火靠至出红油入味,虾尾后端瓤以虾饺馅制成圆形,点上三撮黑芝麻呈罗汉头脸状,入油锅炸熟即可,装在盘子的一边。特点造型美观大方,形似罗汉巡世,一头鲜红,味鲜香肉嫩滑;一头黄白嵌黑,焦嫩鲜美。罗汉大虾这道菜充分体现了谭家菜的特点,甜咸各半,南北皆宜,做法上慢火细作,精凋细琢。”
叶巧和苏橙边吃边听,听了个津津有味。
酒宴正酣。
苏橙忍不住说起了正事:
“叶巧,下面你有什么打算啊?”
“这个……我也比较纠结啊!”叶巧说道:“虽然这次也算是取得了靠前的名次,只要想,肯定能够跟星娱签约……可是我更想做音乐,成为一名歌手,而星娱的重心,是放在影视制作方面的,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加入星娱,能不能出头了。”
“这样啊……”
苏橙皱眉点了点头。
之前叶巧跟她说起过,她之所以想在娱乐圈功成名就,也是因为她的妈妈,当初在文工团唱歌的,成为大歌星,是她妈妈的梦想,所以她想完成妈妈的梦想。
这个跟苏橙想成为演员是一样的,苏橙的妈妈,曾经也是小地方的歌舞团演员,痴迷于演戏。
所以苏橙感同身受,虽然也很想跟叶巧一起待在星娱,却也不可能开口阻止叶巧寻梦。
“叶巧,时代不一样了,单纯的歌手,在这个时代,已经活不下去了。”白夜忽然开口说道:“首先是唱片业本身的死亡,这就导致了,除非是在唱片业死亡前成名的歌手,否则歌坛已经不可能出现巨星了。再者是资本的介入,资本要的是最快能够回本的商品,至于这个商品本身的质量问题怎么样则根本不在乎,甚至说为了降低成本,包装的商品本身是平庸和劣质的,乐坛的资本家,开始了偶像化探索,资本化运作兴起,偶像行业突飞勐进,毕竟比起老老实实唱歌,这样可以给经济公司送来更多的钱。这个时候你就再去看各大音乐平台,你只能看到各种流量艺人霸榜,因为这是资本运作,无可奈何,任何国家都不可避免。”
叶巧吓了一跳,连忙问道:
“那像我这样的,该怎么办啊?”
“所以国内的明星都是唱而优则演,演而优则唱。”白夜说道:“等你不管是唱还是演,总之,你火了,那你才真正有力量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
“星娱的乐坛力量的确薄弱,但现在不一样了,苏橙已经几首流量歌曲,已经小有名气了,你这个时候加入星娱,如果能够和苏橙捆绑炒作的,那你的歌坛之路,可就顺遂多了。”
如果可以的话,白夜还是想将叶巧留在苏橙身边的,因为苏橙身边可有个定时炸弹柳梦甜!
让柳梦甜毫无限制的跟苏橙接触,太危险了,而他又不可能时时刻刻守在苏橙身边,所以让叶巧待在苏橙身边的话……以叶巧敢打敢拼的性格,绝对能够堵住柳梦甜绝大部分的手腕,减少其对苏橙的危害。
叶巧:“捆绑操作,这不太好吧?”
苏橙:“我没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