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既然定了,李闲云就打电话给道恩。
铺货的事你先放下,现在的关键是把供应链完善,只要能出产品,你就算完成一个阶段的目标。
李闲云这边放低了要求,道恩也是松口气。
做供应链是送钱,铺货是收钱, 两者难度明显不同。
先做简单的最合适。
他这边简单了,李峰那边头大了。
业务需求更高了!
现在李闲云不仅要求海外接业务,还要求尽量接全套的活儿。
因为全息电影和IMAX还不一样,IMAX还是幕布,全息电影却是真三维,所以不存在一部电影里有多少3D镜头这种事,全息电影是要做就做全套的。
你不可能上一秒钟看的人还是三维立体的, 下一秒钟就跑到幕布上了。
观众也不接受啊!
所以必须是全套拍摄。
全套拍摄后再转制, 全息也行,幕布也行。
好在李闲云破格同意,制作费用下调。
制片厂少赚几个钱是小意思,关键是这么做就倒逼影视公司去催促影院引进设备。
让白鬼子自己打自己,岂非好事?
于是李峰和拜客的几位老大一起,很是跑了一些影视公司。
最终还是李闲云主动提出了一套方案:由易胜传媒给予制作保底。
举个例子,比如好莱坞的甲影视公司要做一部电影,预算一个亿。
那么由他们做剧本,立项,筹组演员班子,做前期预演,最后提供影棚,其他部分则交由易胜传媒全权负责。
在此期间,双方会成立一个项目资金,甲公司向该资金注入一个亿。
然后约定拍摄后,就由乙方易胜传媒开搞, 期间所使用的资金,全部乙方自行承担。
无论实际使用多少,反正只要按你的要求完成就行。
完成之后, 乙方将片子交给甲方,由甲方自行选择是否接受该片。
如果甲方接受,则项目资金里的一个亿归属乙方,也就是说,拍摄成本由甲方出。
如果甲方不满意成片,则项目资金里的那一个亿归还甲方,同时片子交给乙方。也就是说,这片子易胜传媒自己买了,相当于自己出品。
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乙方拿到了全额预算,甲方则最大程度降低了风险:他们几乎就是贡献个剧本费,影棚使用费,制片人费,预演导演和选角导演等少量人员的成本——这部分乙方不会跟他们结算,不然你就一点压力都没有了。
这部分的付出换来的就是片子出来后,甲方拥有第一选择权。
觉得好就拿,觉得不好就不要。
对甲方来说, 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永远不用担心超预算, 更不用担心片子拍烂了,因为你有选择权, 风险降到了最低,前期付出相当于保险费。
当然,易胜传媒也不怕,以他们的制作成本,一亿米金预算的片子,最多两千万米金就能搞定——主要还是演员成本,交通费用等等,飘扬过海的成本不低。
所以就算甲方不要,他们也可以将片子收归自己,然后交给拜客来卖,再作为进口大片拿回国内卖,还省了导演费剧本费。
而这种情况下,易胜传媒对制作和成本核算的权限也是大幅度增长。说白了,你有选择权,那我就有决定制作的权限。
当然,为了防止白鬼子耍诈,易胜传媒也要求:一旦进入正式拍摄程序,就不可以出现任何人员变动,如果演员拍到一半撂挑子,那就是甲方违约,这一个亿就归我们了。
所以必须先把一个亿打到项目资金上——后续要账这种事,易胜传媒不干。
要债太累了!
另外就是只能拍2D的电影,不能拍3D版本,这意味着必须是小制作,毕竟现在2D不吃香,要不是易胜传媒包制作,人家也不会配合。但2D的片子也有个好处,就是重剧情重艺术,这恰恰是易胜传媒现在不擅长的——李闲云你也算剧本出身的老板?
最后还有个好处就是这样的片子场景要求少,效率高,理论上五天到一星期就能拍完。
总体而言,这种方式基本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很可能刻意压低预算,所以双方在细节上会有许多扯皮,直接就前期所有成本进行核定。
最终大方向只花了一天就搞定,细节到扯皮了好久,直到预演完成,就所有细节都算过后,易胜传媒又主动做了些让步,才终于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