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手沉淀,散发着耀眼的迷人光泽。
“这两颗如此大的天然钻石或许比那颗举世闻名的库利南钻石还要重。”
库里南钻石是面前世界上最大的金刚石,纯净透明,带有淡蓝色调,差不多有一个成年人拳头大小,是最佳的宝石金刚石,被赋予了传奇色彩。后来库利南钻石被加工成九颗大钻,最大的一颗镶嵌在英王的权杖上,第二大那颗镶嵌在英王的皇冠上,第三大和第四大的钻石镶嵌在玛丽皇后的皇冠上。
如果自己手中的两颗钻石确认比那颗库利南钻石还要重的话,那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则变成了自己。
李墨将钻石放入还没破的口袋中,然后再看看地上的其他黄金珠宝。他捡起一枚金币,一面是一个人物头像,另外一面是一种图案,看不出是哪个国家的货币。
在当年,郑和下西洋曾到达过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榜葛剌、阿丹、天方、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三十多个国家,最远曾达非洲东部,红海、麦加等等。
所以这枚金币可能就是十五世纪初的某个海外小国货币。
金币太多了,各种异域风格的都有,也不知道是郑和船队交易来的,还是那些海盗抢来的。
李墨随便打开了四个箱子,里面全部装的都是金币。
一会儿他走出这间木屋,进入隔壁的第二间,里面同样堆积着很多木箱。
一刀砍过去,那个木箱顿时散架,里面的黄金哗啦啦的往地上流。第二箱是金币,第三箱还是金币。
李墨顿时失去兴趣,这些金币或许有十五世纪铸造出来的,或许也有十四世纪铸造出来的,他对那些异域小国没有研究过,只能凭异瞳的反应大概判断出一个时间段出来。
“没什么意思。”
李墨叹口气走出来,又进入第三间木屋,没过两分钟就摇头走出来。前两个木屋中好歹都是金币,都有一定的历史价值。但这第三间木屋里的箱子装的都是整整齐齐的金砖,上面有个大大的‘明’字
应该是郑和将交易到的金币直接铸成了金砖,这样好清点和管理。
“孙大圣,我们先回去吃饭,吃饱了再过来慢慢清点。”
他出谷的时候路过那个祭台,看着那艘海盗黄金帆船,李墨脑海中突然冒出一个念头,不知道将这艘船放到海面上是否能够飘起来。
那才叫拉风。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李墨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搜索那些木屋,总共有一百多间,每间里面都摆满了木箱,除了金币,银币,金砖,银砖外,后来还陆续找到了来自异域的玉器,其中还有很多的玉碗,玉盘等,保护的都挺不错的。
当然他还找到了一大批的胭脂水粉,很显然胭脂水粉已经结块成为废渣,但是那些用来装胭脂水粉的瓶瓶罐罐却让李墨爱不释手。这些小而精致的瓷器居然都是从五大名窑中烧出来的,每一个都是精品。
对于那些明官窑瓷器,李墨每一件都很小心的重新保护起来,用来保护的东西是晒干捶打柔软的一片片树皮。虽然不知道此生是否可以再活着回去,但对于老祖宗留下的财富还是要好好的珍稀的。
等到他将所有木屋里的财宝都一一清点后已经过去半年之久。不过这仅仅才是那些木屋中清点出来的东西,而在山谷四周他还发现了几十个山洞,在山洞内还堆放着一箱箱金银珠宝。
李墨怎么也想象不到,在这个孤岛上竟然隐藏着如此惊人的财富。他怀疑在大明人落难到这里前,这里的海盗已经经营了很久很久,爷辈,父辈,一直到孙辈。否则光靠大明朝的一艘搁浅的船怎么会有如此多的黄金白银,绝对不可能。
扑通一声,李墨跳入湖泊中,那赤裸健壮的身体在水下划动着,过了七八十秒才钻出湖面。
这里的气温一直维持在三十度左右,所以水也不会觉得很凉。游泳已经是李墨每天必做之事,游完泳后坐在山头上晒着太阳,等头发都干后就前往山谷,继续去清点着那里的宝藏。
“大圣,你媳妇怎么好几天没出现了?”
李墨在水里扑腾着,还不时跟岸边的猴王聊着天。孙大圣不会说话,只会龇牙咧嘴怪叫几声。
“你可要给老子争口气,我到这里都有七个多月了,你和那边的孙二圣打架从来没有赢过。你能不能有点出息,我怀疑你媳妇早已经被那孙二圣给拐跑了。”
李墨漂浮在水面上。
吱吱吱,孙大圣上蹿下跳。
“凶什么凶,瞧你那点出息,打不过孙二圣就想着让老子给你出头。你要记住,幸福需要自己去争取的。行了,安静点。”
李墨在水里游了好久才光溜溜的走到岸上,他身上唯一的一套衣服早已经光荣退休。在阳光下,壮硕挺拔的身上有七条疤痕,皮肤早已经晒成古铜色。
一头湿漉漉的头发已经长到肩部,满嘴胡须,唯一没有变的就是那双眼睛。
眼中依然带着希望之光。
等到身上的水吹干,他穿上一件用树皮串成的围裙,然后将一柄砍刀背在身上,手中拿着一根棍子,棍子一端削成尖刺,还用小火烧烤过,使得尖刺更硬,杀伤力更强。
如果此刻有外人在此,一定会把他当成野人。
“大圣,今天我们再去另外两个山头转转,如果还能找到宝藏的话,今晚就把你媳妇从孙二圣那边给你抢回来。”
猴王一边吃着果子,一边朝他龇牙笑笑。
“怂货。”
李墨摇摇头,就算成精了又如何,猴子始终就是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