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也太冒险了些。换做是他,可能都不敢这样去做。
“和垚哥,你有所不知,那个新县令是个书呆子,他本来打算把我阿爹的人头归还我们,谁知县衙里李四那个坏蛋从中使坏,这才没有成行。”
郑宁愤愤地说道。
“那你们怎么现在不去了?”
王和垚不由得有些好奇。
郑遵修的尸身在那里,郑宁没有说,他也不想问。人头没有追回来,一切都是白搭。
“大哥说了,那个县太爷也不是糊涂蛋,他现在恐怕已经反应过来了。我们再去县衙闹,恐怕就是自投罗网。”
郑宁的话,让王和垚点了点头。
有些事情,县衙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一旦闹大,大清可是律法森严。
看来这个县令,并不是什么书呆子,而是难得糊涂。
这个郑思明,进退有节,很是有些胆气和头脑。只不过这胆子,实在太大了些!
“听说你阿爹常年在外,你是你大哥一手带大的?”
王和垚津津有味地问了起来。
“是的,没有比大哥再亲的人了!”
郑宁的话,让王和垚反应过来,心头难受。做女儿的连父母提都不提,可见感情上的伤害和缺失了。
可回过头来,做儿女的,还要冒着杀头的危险去抢回父亲的人头,这可真够讽刺的!
“…他们几个昵?”
王和垚想起了其他几个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绿柳边,那不过是富家公子的做派,有钱有势不说,也得有那个社会环境。
高压之下,练武都被严禁,你倒是拿把刀、佩把剑试试。真以为自己是在风景线美丽的罪恶之邦?
“家纯哥在照顾阿婶,抽不开身。行中哥早上去了绍兴府,明天才能回来。只有国豪哥在地里忙活,刚才我还看到他。”
王和垚点点头。浙东生活辛苦,农家少年,自然人人都是各种琐事了。
“听说你大哥自幼习武,练有一身拳脚功夫?”
王和垚的话题,提到了郑宁的哥哥郑思明身上。
“是的。我大哥七八岁救跟着阿爹习武,七八都年很少间断。就连家纯哥以勇力自负,对大哥也是心服口服!”
郑宁奇怪地看了一眼王和垚。几个人从小长大,知根知底,怎么王和垚好像都不记得了。
他的脑子,真的被打坏了?
“唐诗宋词,魏晋歌赋,你大哥都是耳熟能详,如数家珍?”
王和垚继续问道,对这个郑公子,兴趣更大。
“这倒是。我大哥最尊崇辛弃疾,时常感叹命运多舛、怀才不遇,所以也有些愤世嫉俗!”
辛弃疾!醉里挑灯看剑的辛稼轩!
王和垚哈哈一笑。这个郑思明,有些意思。
“你大哥十二岁时,为穷人出头,打死了南城的泼皮韩老三,是不是?”
“是,最后是乡亲们求情,县中的大儒作保,我大哥才死里逃生。”
郑宁回答着问题,骄傲之余,疑惑地盯着王和垚。
“和垚哥,你和我大哥一起长大,这些事情,你应该都知道啊!”
“有些事情过去太久了,都记的不太清楚了。”
王和垚走到后门,打开了门,探出头去,仔细观察片刻。
“小宁,你先走,我后面跟上。安全第一!”
这个时候,他倒是想见识一下,这位门庭冷落的郑公子,到底是何方神圣?
或许某一日他能借势而为,这些人都是志同道合的帮衬。
寒食节,村里并没有多少人,不是上坟就是去田里忙活,经过无数的土墙茅屋,走到一朱门大户前,郑宁停下了脚步,她向后看了看,推开门进去。
朱门斑驳,漆柱破旧,院墙破烂不堪,牌匾草草缠着一圈白布,显示府上有人新丧。掉漆的“郑府”二字难辩,朱檐破网,寒酸破败,屋檐下两个发黄的旧白灯笼轻轻摇摆,犹如“兰若寺”一般。
朱门还是朱门,不过依旧是破烂不堪的土墙,只有墙头的野草生机勃勃,给人以莫名的振奋。
郑府,随着前朝的灰飞烟灭,已经败落了。
王和垚左右看了看,轻轻推开门进去,绕过青砖破瓦的照壁,偌大的院子出了几颗参天大树,空荡荡的落叶堆损,连青砖路都被掩盖了大半。
除了正屋是瓦房,厢房都是黄土夯成,茅草冠顶,湿漉漉的树叶和地面,幽静而破落。
“大哥,和垚哥来了!”
随着郑宁的叫声,一个脸上还有些稚气的少年走了出来,在大堂门口的台阶上站定。
少年十七八岁,身穿孝服,手里拿着本书,寻常读书人打扮。
看似破落少年,但身材高直,皮肤白皙,眼珠黑亮,和灰头土脸的穷苦百姓气质完全不同。
好一个翩翩少年郎!
王和垚暗自赞叹了一声,这应该就是郑宁的大哥郑思明了。
这人要是穿上汉服,戴上网巾,轻摇折扇,那可真是一浊世佳公子了。
想不到这个江南少年,长的如此高大,如此俊朗!
下意识他觉得,郑思明和自己的父亲有些像,都是风度翩翩,不过父亲显然柔雅的多,而郑思明则是要硬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