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所有给艺华出版集团作品的出版以及发售授权!”
嗯?
这什么情况?怎么刘子夏突然就要收回授权了?
心中虽然奇怪,但刘崖香还是耐着性子点进了微博,顿时一条长微博出现在他眼前:
“声明:
本人刘子夏,自2015年在艺华出版社发售《月月的晚安故事》至今,已有2年零8个月的时间。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我以个人的名义,一共授权给艺华出版社,包括:
《月月的晚安故事》、《西游记》、《封神演义》、《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士兵》、《火蓝刀锋》以及《盗墓传奇》在內,7部作品及其周边相关内容的出版、发售版权。
虽说这些年和艺华出版社的合作很愉快,但是在所有和对方签订的合同里面都有一个必要条件:
那就是合同的首演,必须由汪小彤女士主持签约,并且以汪小彤女士仍为艺华出版集团职工为前提!
如果汪小彤女士从艺华出版社离职,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我所有作品的相关出版、发售版权,都将无条件从艺华出版收回。
这一条合同约定,是清清楚楚写在我与艺华出版集团签订的合同条约之内,且经过双方律师确认的。
此前我收到消息,汪小彤女士与艺华出版集团的聘任合同,已于2018年12月20日凌晨截止,且汪小彤女士明确表示,不再与艺华出版集团续签聘任合约。
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我将收回所有作品的出版、发售授权,请艺华出版集团停止出版、发售我的作品。
否则,我将以侵权的名义起诉艺华出版集团,望艺华出版集团周知。
刘子夏,2018年12月21日。”
在刘子夏这条微博下面,广大网友们化身吃瓜群众,纷纷留言:
“我发现这几天瓜特别多,今天这事又跟我夏有关系,艺华高层这是怎么得罪我夏了?”
“哈哈,我估计艺华出版集团高层也是一脸懵.逼,没想到就这样把财神爷给送走了。”
“话说这个汪小彤和刘子夏是什么关系,刘子夏竟然为了她和艺华签了那么多的授权合同……”
网友们疯狂吃瓜,各种议论也是层层叠叠,甚至还有人说汪小彤是刘子夏前女友什么的。
总之,说什么都有!
而在刘子夏的这条微博下面还有一个链接,点进去就立马跳到了另外一个微博界面。
这个新的界面是‘夏月工作室’的官方微博主页,它们同样跟新了一条动态,内容和刘子夏的这条差不多:
“声明:
本工作室自2015年,在艺华出版社发售《喜羊羊与灰太狼》至今,已有2年零8个月……”
比起刘子夏的微博,夏月工作室的微博影响力就要差一些了。
可就算是这样,仍旧闹得全网沸沸扬扬。
很多人都知道了,除了刘子夏之外,夏月工作室也收回了所有给艺华出版集团的授权。
“这,这……”
刘崖香眼睛瞪直了,脸色阴沉得都能滴出水来,他咬牙朝着电话里说道:
“谢总,那两条微博里说得都是真的吗?”
虽说刘崖香潜意识里已经相信了微博内容,但还是抱着妄想,想要听谢芮禾说个‘不’字!
“是真的!”
谢芮禾的话无情地击碎了刘崖香的妄想,道:
“在看到这两条微博的时候,我就已经找到咱们和刘子夏以及夏月工作室之间签订的所有合同。
很遗憾,微博内容是真的!
而且合同还有一个附加条约,如果汪小彤非主动离职,每一份合同咱们还得赔偿给他们1个亿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