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不符合环保标准嘛。
回到山洞,搬来几块大石,将洞口堵得严严实实的。
虽说以他现在的实力,已经很难有生物对他造成伤害了。
但考虑到蜕皮之中的自己极度脆弱娇嫩,他感觉还是谨慎一点比较好。
嗯,他的疑虑是有道理的。
实际上,第四次蜕皮所消耗的时间超出了方小悦的预料。
等他从沉睡中苏醒过来,挣破旧壳,静静趴在山洞里等待外壳风干变硬的时候,闲得无聊就打开平板电脑,玩下载的单机小游戏。
结果就看到时间已经走到了八月二十七日。
而他开始蜕皮的时候是八月三日,正值这个位面里最炎热的时候。
这次蜕皮竟然持续了整整二十四天,算是破了他蜕皮的记录。
等外壳风干变硬,将平板电脑收好,方小悦推开堵在洞口的几块大石后,就看到山洞外的草地上有着猛兽留下的粪便,甚至于他发现大石上也有一些猛兽留下的爪痕。
毫无疑问,或许是有猛兽闻到了山洞里传出的味道?想要进来吃个便餐?
这在方小悦看来,简直就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没说的,这样的猛兽必须干掉!
这种事情,方小悦可不想有下次。
万一下次,猛兽将石头搬开了呢?
这种事情是很难说的。
自己处于蜕皮的时候,对外界是没有丝毫感知的,而猛兽的闯入,就很可能对自己正在蜕皮的身体造成破坏。
想到这里,方小悦随即便启动猪之哼哼,他现在实力已经恢复到百分之六十五,能够将猪之哼哼的效果完全发挥出来。
头上的触角略微晃动之后,就捕捉到了地面上遗留下来的气味分子。
在他的脑海里,那头猛兽离开时遗留下来的气味就好似一条光路,轻轻松松将对方的方向给指了出来。
随后,方小悦就顺着这条气味之路追了下去。
而在他穿梭于森林之间的时候,可是将不少动物吓得尿炸,转身就逃。
没法,不说他身上逐渐扩散出去的强大气息,光是他现在的体长,就超过了三米!
想象一下吧,体长三米的螳螂可不是十来公分的螳螂可以比拟的。
光这个头,就能够将人吓个半死。
能够在森林里生存下去的动物,哪一个不是机警到了极致?
虽说方小悦这头巨螳是它们从没有见过的生物,但它们依然会根据来者的气息,体型决定自己的动静。
这年头,不知道逃跑的动物,早早就在进化之初被灭掉了。
但凡能够生存至今的动物,基本上都是逃跑高手。
就连老虎,狮子,在危险降临的时候,也不会傻乎乎的冲上去硬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