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宋礼吃的那叫一个心满意足,酒也醒的差不多了,在袖子上蹭了蹭油花:“本来今夜打算与林大人商讨工程一事,没承想时间过的如此之快,明日再来讨教。”
“睡这么早,好玩的才刚开始。”
林浩微眯着眼道。
朱高煦只感觉菊-花一紧,什么好玩的?
这大晚上的,三个男人,能玩什么!?
林浩直接给朱高煦来了个大笔兜,起身朝着屋子外走去:“咱们去捉奸!”
半夜。
怜月蹑手蹑脚的从床铺上爬起,悄无声息的上了阁楼。
轻轻扣响王端的房门:“世伯,睡了吗?”
屋子内烛火点燃,怜月打开屋门,钻了进去。
……
“林兄,你这侍女与白莲教教主媾和?”
“图什么,图他年纪大,图他脂肪高?”
朱高煦只感觉三观尽碎,怜月是当初解缙送给他,他再转送给林浩的侍女。
长相倒是不错,却没有想到,竟然还有这种恶趣味。
林浩比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三人蹑手蹑脚的,如同窃贼一般,爬上阁楼,倚靠在屋外偷听。
“怜儿,你怎么会在这,世伯找你找的好苦!”
躺在床榻上的王端,看清楚来人,紧着就是一阵剧烈咳嗽。
“此事说来话长,父亲被那狗皇帝凌迟处死,幸亏那负责抄家的大臣,与父亲当年有些私交,将我给救了出来,却没有想到,出城时被贼人盯上,卖到春月楼当了个清倌人。”
“几经辗转到了林浩府上,现在已经取得了林浩那狗贼的信任,您放心,只要一有机会,就想办法将您营救出去。”
怜月压低声音道。
“你口中的林浩可是那四品京官,按照他的吩咐,白莲教众已经被护送去京城,世伯看他模样,倒不是个狗官,还说要修书一封,给那狗皇帝,让他们好生招待白莲教众。”
王端长叹一口,感慨怜月遭遇不幸,大家闺秀,却被卖去春月楼,哪怕只是清倌人,这辈子的清名都被玷污,随即开口道。
“世伯,你可别被那狗贼的表面给欺骗了,他把我留在府中处处针对,这也就罢了,更重要的是,他竟然对我一点兴趣都没有,世上哪有男人,能抵御美色的诱惑,如此便可看出其城府之深,若是信了他,只怕日后后悔都没有机会。”
怜月如同怨妇一般细数着林浩种种。
“若不是被你这么一说,世伯还当真要被那狗贼所蒙骗,他城府如此之深,想要将我营救出去,简直痴人说梦,更何况世伯如今已然与废人无异,你还是趁着没有被发现,赶紧离开,王家必须留下血脉。”
王端紧握着怜月的手,交代道。
怜月本名叫做王怜,自幼聪慧,乃是王家晚辈中最为优秀的那个,只可惜是个女儿身。
但只要活下去,王家的香火就能得到延续。
“世伯无须再说,狗皇帝无德,残害忠良,若是无法替父亲报仇,怜儿活在这世上也没有任何意义,如今已经取得林浩的信任,想必用不了多久,就能跟着混入宫中,只要将那狗皇帝刺杀,王家大仇得报,怜月便死而无憾。”
怜月贝齿紧咬,若不是为了报仇,简直恨不得一刀捅死林浩那狗贼。
林浩只感觉被diss,cnnn,先前就知道这怜月不对劲,没想到竟然真是个卧底。
自己对她也不薄,每个月半钱银子,包吃包住,吃穿用度都与府中佣人无异,怎么到了她嘴里就变成狗贼了。
还有对她没有想法就不正常了,妥妥的普信女?
难道男人就一定要用下半身思考问题不成,简直离谱!
自个压根就没有信任过她,竟然还想着借自己的手刺杀陛下,痴心妄想。